创业板企业业绩下滑超过50%需有个交代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61

||2009-04-23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郑建彪21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正在征求意见的《保荐办法》规定出现50%以上的业绩下滑要对保荐代表人采取监管措施的条款不适用于创业板,但保荐代表人需要对出现50%以上波动的情况做出分析,给市场和投资者一个交代。

  “投资者对于创业板企业比较担心的就是业绩波动和成长性,不要让市场天然地就认为50%以上的业绩波动是可以接受的。”郑建彪表示,无论是企业自主的强制信息披露,还是市场参与方的要求,如果出现业绩50%以上的波动,需要对情况做出分析,给市场投资者一个交代。

  曾担任第九届发审委委员的经历,让郑建彪深感主板25人发审委的编制工作负荷量是非常大的。而创业板的特点是家数多、规模小,35人的发审委构成,可以分成五组运行,能够有效提高审核效率。

  郑建彪认为发审委办法的核心问题是行业专家的参与和参与方式。由于会计师会受到对创业板企业业务活动、盈利模式、行业地位、竞争策略、生命周期等行业特征了解的局限,因此,行业专家的补充非常重要,但是行业专家的参与方式和覆盖率还需要进一步讨论。行业专家对资本市场的了解也有一定的局限。同时,单纯的行业专家参与也涉及到独立性的问题。

  因此,在他看来,建立一种邀请行业专家举行讲座、提供咨询的机制安排,可能更为恰当。通过专家的咨询,可以让有法律背景、会计背景的发审委员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行业并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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