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告破背后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64

||2009-12-19

  软件源代码供出“山寨”版幕后黑手

  我省首起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入选“四川省十大经侦精品案例”

  盗取原供职公司的软件源代码,罗德江等3人对原界面稍作修改,便“开发”出功能相同的软件,还为这套侵权软件申请了著作权。成华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后,调出软件源代码,掌握了3份违法侵权的证据,将他们抓获归案。成华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罗德江等3人有期徒刑1年到2年,罚款5万到10万元。近日,这起川内首起因侵犯著作权而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国家版权局授予“2007至2008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二等奖,并且入选“四川省十大经侦精品案例”。

  山寨版价格低正版软件销售锐减

  “奇怪,这款软件怎么和我们公司的几乎一模一样呢?”成都某软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出了一套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的软件,但在2007年该公司举行的产品推荐会上,公司员工从客户那里得到了一张“汇财”软件的宣传单,该软件与自家公司的软件功能酷似,但价钱只是三分之一。

  由于“山寨”软件大打低价牌,吸引了不少客户,开发原版软件的公司销售额锐减。后来,该公司经过调查,发现“汇财”软件的销售点在成华区双林路一家店铺,该软件除了界面与自己公司的有差别,功能与自家软件几乎一样,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源代码锁定软件“亲子关系”

  成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警后,副大队长张露立即率队调查。她发现报案公司的软件申请了专利著作权,而“汇财”系列软件也在之后取得了《著作权证书》。

  “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要鉴定计算机软件的同一性,张露决定找到“汇财”软件的源代码。随后,张露前往北京,到国家版权局调取了“汇财”系列软件申办《著作权证书》时提供的源代码片断。“通过鉴定两者的源代码,可以确定两种系列软件是等同的,并且‘汇财’软件是在原版

  软件的基础上修改而得的”。

  通过对双林路“汇财”软件的店铺进行调查,张露了解到制作“汇财”系列软件主谋罗德江等3人以青羊大道某居民小区为窝点。因为担心逐个抓捕会让他们在短时间内除掉电脑上的证据,2007年12月21日,民警在长时间蹲点后收网,3人同时落网。

  幕后黑手落网原来是公司老员工

  原来,2003年罗德江进入某软件公司,参与了这款软件的源代码开发。2005年,罗德江与同事张攀、刘维科离开该公司“另起炉灶”,成立了成都汇财软件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并利用老东家软件的源代码,形成“汇财”系列理财软件。由于罗德江等人销售“汇财”系列软件时,只开具了少数发票,大部分采用收据,还有部分无票据,财务资料很不健全,涉案金额证据的收集陷入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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