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用户曾遇流氓软件 剿杀恐引起法律纠纷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836

||2005-07-15


针对日前倍受关注的“流氓软件”问题,瑞星副总裁毛一丁接受CNET采访时表示,杀毒软件厂商对流氓软件的清除,有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毛一丁表示,流氓软件的问题非常严重,根据几大门户网站和瑞星的调查,98% 以上的用户曾经遭遇“流氓软件”,瑞星也接到过数万人次的投诉。而目前还没有一个通用的方法能够彻底绞杀“流氓软件”。

所谓流氓软件,是指介于正常软件和病毒之间的灰色软件,他们大都由商业公司发布,既有病毒的特征,又有正常软件产品的功能。“因此杀毒软件如果将之当作病毒处理,会遇到法律等方面的麻烦。”毛一丁坦言。

7 月11日,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在内部网站上点名公布了10款流氓软件,并敦促相关公司于8 月15日前进行整改。其中3721、阿里巴巴、 ebay易趣、CNNIC 、百度等多家知名网站榜上有名,引发了轩然大波。

在此前的6 月21日,北京网协已与新浪、搜狐、瑞星等16家网络和软件企业共同草拟了《软件产品行为安全自律公约》,督促软件企业遵守软件编写规范,开发安全的软件产品,并阻止不符合规范的软件产品的发布和传播。用行业规范来制约“流氓软件”的发展。


来源:CNET科技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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