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被曝著作权纠纷 汉王科技否认侵权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67

||2010-02-06

  即使已历经两次诉讼,但在南开越洋看来,公司与汉王科技之间的著作权纠纷,还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通过汉王科技招股意向书可以看到,早在2002年,南开越洋与汉王科技签下《RTK软件许可协议》。之后,汉王科技在多款产品中集成了南开越洋享有著作权的两款软件,但南开越洋认为,汉王科技未经许可,超授权范围将该两款软件大量复制到其他软件产品中进行销售,并许可他人使用,此举侵犯了南开越洋的软件著作权。

  随后南开越洋提起诉讼,历经天津市一中院和天津市高院的审理后,今年1月8日天津市高院作出终审裁定,认为双方的纠纷应受《RTK软件许可协议》有关仲裁条款的约定,由香港仲裁中心进行裁决。

  对此,南开越洋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已通知汉王科技,香港仲裁即将启动。但在招股意向书中,汉王科技只字未提香港仲裁的有关事项,有意隐瞒了这一重大纠纷和风险。”另外南开越洋人士表示,其索赔金额加上律师费、诉讼费,合计高达5000万元。

  而汉王科技法务部门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严格执行了和南开越洋之间的合同,肯定没有侵权。”

  纠纷起源

  8年前签订软件使用许可协议

  事件源起于2002年4月,南开越洋与汉王科技签订了《RTK软件许可协议》。南开越洋介绍,协议签署后,南开越洋允许汉王科技在三款产品中使用“世界领先的文字识别(OCR)技术”,此后该协议于2006年终止。

  协议终止后,南开越洋又与汉王科技的子公司“汉王制造”签订了协议,汉王制造同样获得了在三款产品中使用南开越洋OCR技术的权利。在2002年至2006年、及2006年至2009年间,汉王科技与汉王制造分别按每年约1万份产品的数量,向南开越洋支付技术使用费。

  “签订协议时所称的RTK软件,中文名称是文字识别工具包,其中即包含OCR识别技术的软件工具包。OCR技术主要用于解决印刷体文字识别问题,可以广泛用于各行业的文档处理、数据处理应用,可以将纸张上的文字信息自动识别为电子信息,节省大量人工录入的时间和工作量。但由于该项技术涉及人工智能、模式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等多个领域,并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和长时间的技术积累,全世界只有三家企业拥有这类OCR核心技术产权,其他大部分软件企业都要通过与核心技术企业签订技术许可协议,获得有限范围内的使用授权;如果一家企业超出技术许可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使用该技术,将造成对该技术的侵权使用。而我们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OCR技术从1992年开始,曾连续三年在全球性能比赛中夺冠。”南开越洋人士向记者介绍。

  双方此后发生的纠纷,即源于南开越洋认为汉王科技超范围使用了这项OCR技术。根据南开越洋的调查,汉王科技在原许可协议标以外的几十款产品中,使用了南开越洋的OCR技术,并以每年几十万份的规模,在国内市场上制造、传播和销售。“未经授权,在多达66款产品中使用南开越洋的OCR技术,其中绝大部分产品超出了双方签署的任何一版技术许可协议,同时将南开越洋的OCR技术放入汉王科技的某些产品,并转授权给其他厂商。此外,又将南开越洋技术放入许可协议之外的汉王科技OCR软件工具包之中,并将该工具包转授权给其他软件厂商开发、复制、销售和使用。”南开越洋人士向记者列举道。

  “我们认为汉王科技侵权,指的是‘核心技术侵权’,这和常见的软件版权侵权不同,后者从软件表面一望便知,前者则需要更深入的研究。这就好比你声称自己制造的计算机使用的是AMD的CPU,但实际上里面装了Intel的CPU,别人从表面上看,未必能够发现。”上述南开越洋人士告诉记者,“我们的主要市场是在欧美、日等地,在全球有几百家汉王这样的客户,鉴于核心技术侵权难以从表面看出来,我们与任何客户签署的授权协议都明确规定,客户如果超授权范围使用我们的技术,就必须事先通知我们。汉王科技的问题是,他们在这样大规模侵权之前和之后,都没有通知我们。而且直到今天,我们仍没有收到汉王制造终止技术许可协议的要求,即汉王制造仍在使用南开越洋的OCR技术。”上述人士补充道。

  两次诉讼

  “由香港仲裁中心裁决”

  “我们的工程师是在一年前的一次偶然机会,才发现了这个问题,后来用了两三个月时间进行调查,查明大概的侵权规模。而汉王科技在其后的多次交涉都不配合,我们才不得不在去年6月16日选择诉诸法律。”上述南开越洋人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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