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骚扰挑衅法律空白点 对付它得等明年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86

||2005-09-01



手机不断接到骚扰短信,该怎么办?28岁的吴小姐被弄得疲惫不堪,坐立不安。她拨通85109999“大众热线”,想请热线给她出出主意。


骚扰短信来自陌生手机


8月27日早上,吴小姐像往常一样准备去上班。手机短信响了。打开一看,是个陌生的手机号码,一看内容,吓了一跳,都是骂人的肮脏话语,带有人身攻击性的。


虽然大清早碰到倒霉事,但吴小姐想可能对方气昏了头,按错了号码,便没加理会。谁知到了单位后,骚扰短信竟接二连三地过来了,内容仍然是骂人的。


这下吴小姐急了,连忙回了一个短信过去:“你发错了,我们根本不认识”,谁知对方没有任何收敛,骚扰短信依然过来,而且不光骂吴小姐,还攻击到了她的妈妈。吴女士忍无可忍,拎起办公室的电话,拨打了那个手机。


手机通了,接电话的是个女的,问了句“谁啊?”等吴小姐亮明身份并质问她时,对方马上挂断了手机,之后再拨打,一直没有再接听。


两头碰壁不知该怎么办


不接听不表示停止骚扰。几天来,陌生手机还在不断发短信给吴小姐,翻来覆去几句骂人话。不仅如此,因为吴小姐用办公室电话打对方手机,对方不断打电话到办公室。吴小姐一接起来,对方马上就挂断了。


“这几天,短信大概有二三十条,电话七八十个,我真是弄得烦死,一听到短信声和电话声,整个头都要大了。”吴小姐在一家电子公司做销售,整天要和客户电话联系,短信和电话骚扰,不仅弄得她心情糟糕,工作也受到影响。


吴小姐说自己没做对不起人的事,一定得把对方找出来好好问问清楚。对方是130的号码,她先与联通客户服务中心联系,想查对方的身份,但联通告诉她:客户个人资料不能随便透露,除非是公安机关立案来查。


于是她赶紧到辖区的拱宸桥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也为难: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条例》,没有对短信骚扰作出界定,无法定性为违法行为,因此公安难以介入,希望吴小姐能与对方私下处理好。


棘手问题遭遇法律空白


东家不管,西家不收?吴小姐想不明白,难道就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了?


记者先咨询联通公司。对方解释:对于假中奖、诈骗等短信,运营商在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实后,可以关闭发送平台。而这属于私人问题,公司无权关闭客户的发送短信功能。


拱宸桥派出所指导员也说这是个“空白点”。短信骚扰在目前还不能定性为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处理。如果吴小姐知道对方的身份,公安可以协助吴小姐向对方进行教育,但现在连对方是谁都不知道,让他们也为难。


对于吴小姐来说,现在最关键的是“到底该怎么办”?公安部门回答:只能再等等,等《治安管理处罚法》出台。据介绍,目前已经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中国首部《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涉及举报短信内容。草案规定,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骚扰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这部法律要等到明年颁布实施,到时短信骚扰就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还是它凶?


戎国彭


首先申明,以下言论是建立在报道属实的前提下的。


等?等等?事情没落到自己头上噢,真遇着了,哪个不跳起来?烦都烦煞!一天都等不及!


洋枪打老虎,老虎吃小孩———啥事情,都一物降一物的。我就不信,现在这样就没办法治这骚扰短信的。当然,处理问题,是要讲法律的,而且最后的办法也只有通过法律;但是,也不见得任何事情只有法律才解决得了的吧?那样的话,我们的法院不是要开得比银行还多才行吗?


坏人坏事有时显得比好人好事“有办法”、“有能量”,恰恰说明我们相关的社会各方在基本职守之外,没尽到社会义务,没形成社会压力,没让坏人坏事吃足分量。最后还是让歪风邪气一时逞强。在这上面,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没天好谈的。不趁早收场,是不是要等事态恶化了,到“后果不堪设想”的地步,“好心人”才出场?


不懂。


其实聪明话我也会说的———你不要跟小人一般见识,换只手机嘛。退一步,海阔天空的。


事情,往往在丧失原则中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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