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商会乱收费受罚:曝负面向企业施压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41

||2011-03-24

2011年3月21日,民政部针对中国电子商会通过其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对该会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向该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会限期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民政部网站昨天公布相关通报。

2011年1月,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会涉嫌通过其主办的“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为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维权网站,网站由中国电子商会授权北京赛亿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运营。在网站运营过程中,中国电子商会以受政府部门委托之名,利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收集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向企业发出《约谈通知书》,并以“联合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对企业查处、曝光”等相威胁,约谈被投诉企业。

同时,该会利用投诉信息在网上曝光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向企业施加压力,迫使企业与网站签订会员协议或不同级别的“战略合作协议”,通过提供“归档”、“直通车”等“服务”,使投诉信息曝光时间长短不同,以此向企业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上述行为违反了《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社会团体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的规定。

民政部同时查明,中国电子商会未对“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违反了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民政部认定,中国电子商会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作出上述相关处罚后还将跟踪该会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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