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标准”已下发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7

||2005-12-31


养老院光照时间决定星级标准


最高级:80%房间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一名服务员只准照顾三名老人有200张以上床位


    记者今天上午从北京市民政局福利处获悉,“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目前已下发到各个养老机构,各机构可进行申报。


    根据标准,北京市养老机构将像酒店一样按星级进行评定,最高为五星级,最低一星级。星级名称有效期为三年,这期间如果发现养老机构出现不符合星级要求被取消资格的,将被停止申请星级资格一年。


    光照成为五星级养老院的必备条件之一。每天日照时间不少于3小时的房间应占全院总房间数的80%,还须有200张床位。建筑材料必须采用环保无污染建材,三层以上楼房要有无障碍电梯。在服务人员配备方面,养老护理员与老人比例为1比3,同时必须配备心理康复人员2至3人。


    养老服务机构在使用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志不符或给顾客带来直接的、间接的利益损害行为时,可根据情节作出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星级标志直至取消星级标志,星级标志取消后两年方可重新申请。


养老院评级部分标准


床位数 养老护理员 日照时间不少于(至少数)与老人比例 3小时房间比例一星级50张 1/6、7 45%


二星级100张 1/6、7 50%


三星级150张 1/4、6 70%


四星级200张 1/4 75%


五星级200张 1/3、4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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