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全面合作协议》

    |     2015年7月12日   |   行业要闻   |     评论已关闭   |    1122

||2007-12-07


  2007年11月27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胡景岩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聂清山在上海召开的首届中国服务贸易大会开幕式上签署了《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全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经协商,商务部服务贸易司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建立全面合作关系、确定业务合作范围、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促进信息沟通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协议》,商务部将为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并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积极支持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利用信用评价体系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向中国信保择优推荐服务贸易出口企业。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加强与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合作,给予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推荐的重点企业以便利和支持;向协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会员企业提供信用风险综合管理服务;开发适用于服务贸易企业的信用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支持服务贸易企业海外经营的服务模式。

  双方希望本协议的签订,能够为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提供贸易收汇安全和融资便利的途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服务贸易的快速健康发展。

责编:admin

转载请注明来源: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支持服务贸易发展全面合作协议》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