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等再次被判赔科龙空调1863万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91

||2009-02-07

昨日晚间,海信科龙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科龙空调于昨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的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科龙空调诉广东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顾雏军等其他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诉讼金额共计18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1%。

对顾雏军等的一系列诉讼要追溯到2006年。海信空调以6.8亿元于当年最终完成对格林柯尔持有的科龙股份的收购,海信科龙随即对科龙展开调查,并针对以顾雏军为代表的格林柯尔系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案件发起诉讼。此前,在今年6月,顾雏军等被判赔科龙1.69亿元;今年4月,佛山中院对该系列案的7项做出一审判决,诉讼涉及的获赔金额达到17175.46万元。去年8月,佛山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艾柯、天津格林柯尔等格林柯尔系向海信科龙子公司江西科龙赔偿共1.65亿元。

顾雏军弟弟顾绍军曾透露,顾雏军目前已经陷入了经济危机,甚至连自己的诉讼律师费都要拖欠。分析人士认为,这种诉讼拖延的时间一般非常长,资金难以回收。科龙空调也表示,这些案件“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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