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推股权质押 为企业融资另辟蹊径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66

||2009-02-07

在信贷紧缩,创业板迟迟不出的背景下,如何解决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资金难题成为各地政府保证经济平稳运行当务之急,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股权出质融资。据悉,在短短4个月中,该省已有54家企业通过此种方式取得贷款232.28亿元。众多企业表示,该办法成本低手续简便,为企业融资再开“芝麻之门”。10月16日,山东省工商局邀请驻地金融机构以及多家企业进行座谈,大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物权法》打破瓶颈 股权转化为可流动资产

  据了解,由于上市公司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前股权质押仅限于上市公司。而为数众多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非上市股份公司贷款,主要通过不动产质押或担保贷款。不上市的公司由于股权出质没有公开、可供查询的登记记录,除质权人、出质人及公司等相关当事人外,社会公众难以知晓股权设立质押的事实,极易产生纠纷,正因如此,此前金融机构对此都不认可。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铁军表示,去年10月开始实施的《物权法》打破了这一僵局。山东省工商局依《物权法》226条规定,率先在全国出台了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规定非上市公司以股权出质的,只要出质人和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而工商部门也可以通过股权变更登记掌握出质股权情况。由于有权威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银行不用再担心股权被恶意转让或减少,股权出质就成了信誉度高的担保。

  张铁军说:“此前有限公司的融资渠道单一,股东投入公司的出资,不能转作他用,变成‘死钱’,导致股东丧失诸多投资、增值机会。股权出质登记工作启动后,股权将由‘静态’资产转化为‘动态’资产,尤其是一些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较好的公司,通过股权出质很方便地取得贷款,实际上是将股权充分流动、运转起来。”

  金融类股权受追捧 上千亿资金可望盘活

  “实际上,银行更喜欢股权作抵押。”驻鲁一位银行界人士表示。相对于机器、设备、厂房等不动产抵押,股权更能代表资产的价值,因为考量股权价值的大小实际上是对公司综合经营能力的评估。企业将股权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一旦不能按时还款,银行等机构就可以对企业的股权进行拍卖或变卖。股权比固定资产更易变现,并且实现价值最大化。它不但为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而且能达到企业、金融机构、产权市场三方各取所需、互利互惠的目的。

  民营企业翔宇实业集团是一家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的以制药、物流为主业的企业,其总资产已达17亿元。他们先后两次以所拥有的临沂市商业银行1亿股股权出质,在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共贷款9500万元。该集团副总许加芳说:“以往企业之间互相担保风险很大,别的企业到底经营状况如何,很难控制,一家企业出了问题,众多企业受牵连。但以自己所属公司股权作抵押,知根知底,企业自己可控的方式多,可减少风险。”

  从已办理的股权质押登记来看,民营企业越来越多,一些企业持有的金融类股权较受追捧。山东贺友集团以其所有的德州市商业银行1000万股股权出质,获得兴业银行济南分行贷款4000万元。而青岛保税区福尔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在期货公司310万股股权出质,获得交通银行青岛分行贷款达3900万元。

  张铁军表示,目前各市地企业对股权出质办法了解不多,许多企业还不知晓这一方便的融资渠道。截至今年6月底,山东省有公司制企业35.2万家,登记股权17135.9亿元,如果这些公司股权能够被用于出质登记,将会解冻一大批资金,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推动山东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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