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平湖一网吧公示期内涉嫌违规开业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8

||2009-02-08

一家拥有近300台电脑的大型网吧,架设大型霓虹灯招牌,开业时大张旗鼓鸣放鞭炮,这样“高调”的网吧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日前“直通车”接到投诉,投诉人反映位于平湖街道的这家名为“卓图休闲网吧”的大型网吧,房地产证等相关手续存在问题,并且目前还处于申请迁址的公示期内——根据有关规定,公示期开业的网吧相关手续并不齐全,可以确认为“黑网吧”。根据相关投诉,记者展开了调查。

曾被责令停业

“卓图休闲网吧”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力元路100号,向“直通车”投诉反映问题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曾经就“卓图休闲网吧”问题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

根据投诉人反映,网吧所在场地为平湖街道新南社区居民所有,属于自建农民房,并未到国土部门备案,完全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的条件。

市民的投诉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龙岗区88812345公开电话处理工作记录,龙岗区今年1月1日首次受理了张先生的投诉,平湖街道执法队随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察看。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卓图休闲网吧”有营业执照,但是执照地址与经营地址不符,责令网吧停业,并在限期之内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平湖街道执法队表示,将继续跟踪处理。

公示期已违规经营

对于平湖街道执法队“限期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要求,“卓图休闲网吧”显然有所“行动”——今年1月28日,龙岗区文体局发布该网吧变更地址及法人代表的公示。

根据该份公示,“深圳市卓图电脑网络有限公司卓图休闲网吧”拟开设“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地址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力元路100号一至三楼”,经营项目为“互联网上网服务”。

根据公示,公示期限为2008年1月30日至2008年2月15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文化行政部门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意见受理部门为龙岗区文体局。

2月14日,根据公示上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位于平湖街道,在网吧一楼入口处,写有网吧试业期间办卡优惠的一些字样,进入网吧后,记者看到已经有大量人员正在上网。在位于3楼的会员卡办理处,网吧的管理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一些办卡的具体优惠,表示办理会员卡需要出示身份证。据周围群众反映,该网吧实际本月初已开业,燃放鞭炮时间长达5分钟,甚为高调。

“卓图休闲网吧”拟开设“营业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期从2008年1月30日至2008年2月15日。据群众反映,实际该网吧早在本月初就已经开张,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记者就此联系了龙岗区文体局。

记者以市民身份拨打了公示上提供的龙岗区文体局的联系电话,记者问公示期内的网吧开始营业是否违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如果网吧在公示期内开业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定义为“黑网吧”,可以联系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投诉人向记者反映,此前也通过公示提供的联系方式,口头及书面向龙岗区文体局反映过“卓图休闲网吧”违规经营的问题,龙岗区文体局已经确认接收到了相关投诉。

公示结束之前,“卓图休闲网吧”显然不具备合法经营手续。投诉人还反映“卓图休闲网吧”不具备合法房产证明手续,相关情况是否属实?有关部门将如何进行处理?“直通车”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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