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通再次胜诉 凯立德被判赔偿1000万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68

||2009-02-08

6月30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道道通”状告凯立德侵犯其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以及生产销售其产品的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系瑞图万方旗下子公司)《“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行为,销毁其尚未出售的侵权产品,同时判处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赔偿原告长地万方经济损失1000万元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并在《中国测绘报》上刊登声明向“道道通”公开赔礼道歉。

这是继今年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凯立德侵犯“道道通”知识产权的“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作出“道道通”胜诉判决之后,“道道通”再度胜诉。“道道通”再次用法律手段和铁的事实,坚决捍卫自主知识产权。专家表示,佛山市中院的判决,又一次以法律的威严维护导航电子地图的合法知识产权。他还特别提醒GPS导航及相关业者和消费者,应当对电子地图的制作和侵权继承性保持高度警惕,GPS导航硬件商和用户应谨慎选择合法的导航电子地图商。

凯立德一败再败

连续侵权成立

据了解,在去年9月,北京长地万方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凯立德的电子地图产品涉嫌抄袭“道道通”电子地图,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冻结了凯立德、凯立德欣500万元的银行现金存款。今年5月,法院作出了“诉中禁令”的裁定,责令被告凯立德、凯立德欣以及销售其产品的佛山市劲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深圳市中佳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侵权产品。

瑞图万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侵权一方理应受到法律制裁,此案也说明“电子地图侵权继承性”绝非危言耸听。他再一次强调,电子地图的研发制作有很强的延续性,新的地图版本都是在旧版本的基础上修改、更新形成的,对方可以用不同版本号来掩盖,便如凯立德在北京败诉的是一个版本,在佛山败诉的是另一个版本,但就算更换了生产企业名称和产品版本号,依然改变不了侵权的本质和事实。

同样是导航电子地图公司,不同质的“重心”

就在此前,笔者留意到两则很有意思的新闻。一则是不久前,瑞图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在北京共同宣布:双方携手合作,共同成立清华大学-瑞图万方“交通导航技术联合研发中心”。双方签署了正式合作协议,并为新成立的“联合研发中心”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该中心成立后,瑞图万方将陆续向清华大学投入4000万元人民币作为研发经费,双方将发挥各自的领先优势,依托清华大学雄厚的科研技术人才和领先技术,在其“道道通”系列导航电子地图的基础上,联合研究开发我国全新一代导航电子地图技术及产品。

另一则是凯立德前段时间在网络和媒体先后发表的两份“声明”,声称其产品没有侵权,甚至声称其产品已停产。可事隔不到半月,广东省佛山市中院在大量证据面前,庄严地宣布凯立德一切狡辩都是徒劳的。人们不禁要问,凯立德拿什么来对用户负责?密切关注此案的一位业内人士称,凯立德再次败诉的事实,已经说明了这种声明没有可靠的保证,厂家和用户仍须小心防范。

同样是导航电子地图公司, 让我们看到不同的发展重心。

相关被告被判侵权:他们也是受害者

笔者发现,在北京和佛山的两个案件中,都有使用、销售凯立德地图产品的相关企业被判侵权,上次有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这次则有深圳市中佳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对此,公众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这些企业是生产、销售了凯立德的侵权产品而受到侵权的指控,但应当认识到,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无论如何,通过这两个案件的审判,GPS产业链上的企业,特别是GPS硬件企业,都应当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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