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康与伊莱克斯专利案在2审时达成庭外和解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30

||2009-02-08

日前,浙江帅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诉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告一段落,帅康与伊莱克斯在二审时达成庭外和解。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帅康方面有人士透露,该案二审后双方庭外和解签订协议,伊莱克斯赔偿帅康侵权费用45万元,同时帅康允许伊莱克斯在5月1日前继续售卖侵权帅康的产品。

而帅康与伊莱克斯的联合声明称:关于帅康和伊莱克斯专利纠纷一案,双方于2007年3月20日下午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基于双方和解协议中有关商务保密条款的限制,双方公司不能向第三方包括媒体透露有关具体细节。声明同时指出,关于2007年3月21日上午有关媒体发布的本案二审的相关情况,均未经过双方公司确认,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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