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透露:”华为万人辞职”被认定无效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13

||2009-02-08

让劳动者辞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工龄归零”;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等规避行为——统统被认定是无效行为。近日,广东《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在媒体上热炒的莫过于华为万人辞职事件,大批华为员工被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工龄从零开始计算。紧接着,华为出台一项新规定,工龄在8年以上的员工可辞职后再上岗,从老员工变成“新人”,同时获得一笔补偿金。华为认为,这是为“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让员工重新签合同也是为理顺劳动关系。

劳动部门透露,虽然指导意见不是专门针对该事件,但恰是对类似华为的做法进行了限制和无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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