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出台”电子文档资源管理规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35

||2009-02-08

目前广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已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但归档数据仍存在状态分散、缺乏集中管理等问题,为此,广州市档案局提出制订《电子文件档案资源管理规范》,该规范由广州市质监局编制和发布,以规范与广州市电子文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运行的工作流程、要求等,避免在开发和推广应用中出现误解。该规范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电子文件档案资源管理规范》是推荐性地方标准,已于2008年7月28日发布,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共分为7部分,包括《术语和定义》、《编码》、《数据包》、《元数据》、《安全》、《接口》和《归档流程》。其中,《数据包》、《元数据》为广州市电子文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提供了应遵循的编码、数据包、元数据;《安全》、《接口》为广州市电子文件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的安全与接口提供了依据,从根本上保证电子公文归档的一致性、快速性、有效性、准确性与安全性;《归档流程》确定了电子公文归档管理责任,制定管理制度与技术措施,确保归档有序。

质监局特别指出,《电子文件档案资源管理规范》规定所有电子文件转为CEB格式(声音、视频等无法转为CEB格式的文件除外),并且公文正文应为加盖电子印章的红头红章公文。

据悉,规范中所有术语、编码、数据包格式、元数据等完全一致,保持唯一性与统一性。各单位与档案中心设计交换接口时都采用统一标准,并且遵循统一制定的数据规范和安全规范,解决多级联网中数据结构和数据字典不一致的困难。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人士表示,该规范的发布实施,使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能统一归档、管理和利用,提高了政府信息化办公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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