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推销公司软件牟利数百万 男子出庭受审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95

||2009-02-08

昨天,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技部微机处原副处长蒋卫华因涉嫌贪污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据庭审,蒋卫华在担任副处长一职时,组织本系统技术骨干开发了一套软件,但后来却通过私办的公司在工行系统中进行推销,获利数百万元。蒋卫华昨天受审时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他同时认为不应该定性为贪污罪。

公家研发软件

成为私人“摇钱树”

昨天,62岁的蒋卫华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据指控,蒋卫华一案与S/1280小型机储蓄通存通兑网络系统有关。1986年前后,蒋卫华和当时在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简称工总行)科技部微机处工作的佟建民(另案处理),通过工作关系认识了做电子生意的外商钟某。钟某所有的香港环宇公司是S/1280小型机在内地的代理商,钟某向佟、蒋二人宣传了这种机型在银行系统发展中的应用前景,而这也正好符合当时工总行科技部准备研发自有系统软件的设想。

一年后,由蒋卫华主持,并组织了本系统的部分技术骨干,工总行科技部研发了一套名为“S/1280储蓄通存通兑网络系统”的软件。该软件属于工总行承担的“七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曾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七五”攻关金融子项科技进步二等奖。

1993年初,时任微机处副处长的佟建民与同任该处副处长的蒋卫华商量后,由钟某出资,在北京成立了北京华融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华融公司),推销S/1280储蓄通存通兑网络系统软件。佟建民隐瞒真实身份,伪造了一份假证明,出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钟某任公司董事长,蒋卫华则配合佟建民开发软件并负责联系销售业务。对于华融公司,佟、蒋二人并没有正式向工总行报告。

之后,佟建民以工总行科技部名义向各省分行下发“关于推广实施S/1280小型机储蓄通存通兑网络系统软件的通知”,同时在全国工商银行科技系统会议上散发名片,向各省分行推销这套软件。蒋卫华也根据佟建民的指示,给各省分行科技处负责人打电话,推销这套软件。

各省分行都以为华融公司是总行科技部微机处办的公司,纷纷购买该套软件,并将货款打到微机处挂在总行财务处的子账户上,或直接打到华融公司账上。从1994年初到1996年初,全国几个大省的分行如广东分行、河南分行等,都向华融公司购买了该套软件,支付款项共计45l万余元。

数百万资金

转入个人账户

1995年下半年,中央下文不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办公司,佟建民、蒋卫华向钟某提出与华融公司脱钩,钟某同意。佟建民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由钟某担任华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华融公司的注册资金(50万美元)和所有固定资产归钟某所有,钟某则同意佟、蒋二人把他们销售S/1280储蓄通存通兑网络系统软件所得的451万元从华融公司账上转走,同时二人不再过问华融公司的事务。佟建民对蒋卫华说这笔钱先转走放着,等时机成熟再处理,蒋卫华未提出异议。

在佟建民指示下,蒋卫华将省分行打到科技专款账上的软件款陆续转到华融公司的账上。1995年、2002年佟建民分两次从华融公司转款共计883万元到广东中山两家公司。之后,上述款项又从中山这两家公司转到了中山华融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和港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据查,中山华融公司和中山港通公司都是佟建民在中山挂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开户资料设立的,这两家公司并没有工商登记资料。

2002年至2005年间,佟、蒋到中山将680万元分15次,以货款的名义转到了深圳的公司,并委托他人将钱存入二人在深圳和香港的账户,总计人民币270万元,其中蒋150万元、佟120万元;港币410万元,其中蒋204万元、佟206万元。

被告人称

“从没想过占国家便宜”

昨天,公诉机关以贪污罪提起公诉,蒋卫华称自己有罪,但拒不承认贪污罪名。蒋卫华表示自己对整个事情的性质并不是很清楚,“在拿到起诉书的那刻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说自己是搞技术的,其余的事情并不多问,只是按照领导指示去做。据他称,公司成立时他并不知情,后来被安排去工作,佟建民为他办理了两张银行卡,但没想到会给那么多钱。据蒋卫华陈述,他只动用了那笔钱中的40万元买房子,其余的没动过。据了解,其家人已为他偿还了部分赃款。“我参加工作40年,从没想过占国家便宜。”蒋卫华在作最后陈述时颇为激动。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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