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管理目录程序”发布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36

||2009-02-08

记者昨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了解到,为客观、公平、公正地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以目录管理方式禁止或限制在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我国日前发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

  据了解,进入重点管理目录的产品实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与禁止的实施时间与公告时间的间隔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问题的相关产品,可临时采取控制措施。重点管理目录原则上每年补充、更新一次,因特殊需要,可以在不违反程序规定的前提下,适时补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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