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列入一类立法 6月底提交人大审议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02

||2005-03-01



“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加紧修订《电信法》,顺利的话,今年6月底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昨天举行的“2005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上,一位权威人士向本报透露。


昨天,《电信法》的出台进程备受瞩目。信产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衣雪青当众宣布:“《电信法》已列入国务院2005年年度一类立法计划,立法力度将继续加大。”


据悉,在2005年第一个工作日,国务院法制办商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关于电信法。一位与会者昨向记者透露,今年3月中旬,信产部前部长吴基传将给国务院法制办就《电信法》立法举行专题讲座。这预示着,业内期盼已久的《电信法》有望年内出台。


去年7月,由信产部代为起草的《电信法(送审稿)》呈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送审稿第一轮修改工作已完成。 


不过,呼声日高的“国家电信监管委员会”将不会被写入《电信法》。一位熟悉内情的专家表示,信监会涉及行政部门区划,囿于种种因素,在修订电信法时没有明确提及。


记者获悉,送审稿中专设章节讨论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中国律师协会更直截了当地建议法制办将设立信监会写进该法。


信监会独立监管固定电信商、有线与无线电视商、移动通信商的技术运作,能化解国内电信、广电分割而治的矛盾。在欧美一些通信市场成熟、竞争规则健全的国家,主流的做法正是这种思路。


1998年,国内电信业曾有过大讨论,认为中国需要一个像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样的机构来把信产部与广电局合二为一。后来因中国电信拆分,此事无疾而终。


现今,我国电信改革必然走向“政监分离”,尤其中国发出3G牌照后,电信格局面临新一轮洗牌,需要信监会尽早“出生”。而加入WTO时承诺的开放大限临近,在完全对外资开放前,中国的信监会需经锤炼。


专家们原料定《电信法》会给信监会一个说法,但就目前立法情况来看,内容相当保守,三网合一等敏感内容都没有提及。“信监会可能要到《电信法》出台后另行解决了。”这位专家不无失望地说。

北京晨报

责编:admin

转载请注明来源:《电信法》列入一类立法 6月底提交人大审议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