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具有良好条件

    |     2015年7月12日   |   行业要闻   |     评论已关闭   |    1158

||2009-03-14

厦门建立“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具有良好的条件和扎实的基础:

1、厦门金融生态环境较好。目前全市有中资银行17家,外资银行12家,外资银行代表处4家;经纪类证券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29家,证券代表处1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4家;期货经纪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9家;保险主体26家。2008年厦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118.1亿元,比2007年增长22.1%,占全市GDP7.57%。2008年金融业税收达24.54亿元,比2007年增长83.12%,占全市税收总额的6.64%。

2、厦门为两岸金融合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厦门是新台币兑入与兑出业务办理城市,也是外资银行较为集中的城市。2006年,具有台资背景的美国首都银行设立了厦门代表处。2007年国泰人寿在厦门设立营销服务部。2008年,建发股份与台湾人寿合资设立的君龙人寿公司开业,成为福建省首家法人保险机构。厦门市商业银行成功引进具有台资背景的香港富邦银行,成为台湾金融机构借道第三地入股大陆银行的首例。同年,台湾统一综合证券设立了厦门代表处。此外,厦门还拥有12家外(合)资银行分行,4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其中东亚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和东方汇理银行在两岸三地都设有分支机构,在开展两岸金融产业对接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这些都为加快厦台金融产业对接,构建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引进更多的台湾金融机构来厦投资设立证券、保险、基金等公司,推动两岸金融机构、金融业务、金融市场的交流、合作和创新,努力争取打造新台币兑换中心、两岸货币计价结算中心、两岸直接通汇中心、台企和台商特色金融服务中心、区域性柜台交易中心为目标,“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近期重点在五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是银行业方面,积极争取台湾银行业直接来厦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鼓励台湾银行、企业、财团参股厦门金融机构;鼓励设立台资担保公司,为中小台资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鼓励银行创新金融工具,拓展两地代理业务,扩大两地银行直接通汇渠道和规模。

二是保险业方面,争取台资保险公司以合资或参股的形式来厦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鼓励厦台保险公司拓展业务往来,加强再保险合作;鼓励台资保险中介机构来厦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拓宽政策吸引台湾保险从业人员来厦就业。

三是证券期货业方面,鼓励台资证券期货公司来厦设立法人机构或分支机构,或者参股厦门证券期货机构;适当降低门槛,引进台湾品牌证券咨询公司来厦设立合资企业,发展证券咨询业务。

四是创业投资业方面,鼓励台资投资基金来厦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吸引台资创投公司投资,或与厦门本地公司合作创立风险投资基金。

五是货币流通领域方面,争取扩大新台币兑换网点,实现人民币和新台币公开挂牌兑换;充分利用厦金“小三通”便利条件,实现两地金融机构互设账户,建立两地货币头寸平盘渠道和货币清算结算机制。

【中国日报记者】: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语言相通、文缘相承,这种天然的优势,使厦门在两岸交流交往中,逐渐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的黄金通道。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开放后,厦门市如何抓住两岸交流交往的大好机遇,全力打造对台旅游的重要枢纽?

【刘赐贵】:厦门与台湾的旅游经过近几年的大力培育,市场日趋成熟。2001年1月,厦金航线开通后,部分台湾居民就经厦金航线来大陆旅行。2004年12月,福建居民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地区旅游顺利实施;2008年6月,台湾居民经厦金航线来大陆旅行开放。2008年7月,开通大陆居民经厦门口岸直航台湾地区旅游,厦台双向旅游取得快速进展。主要表现在:1、厦门作为区域性对台旅游中心的地位显著。2008年7月4日首发至12月,福建省居民经厦门口岸赴台旅游共209团、5250人次,占全省赴台旅游总人次的84.73%,其中经“小三通”厦金台海空联运赴台旅游91团、2386人次;经厦门口岸包机直航赴台旅游共118团、2864人次。目前,省外、境外经厦门口岸赴台湾旅游人员日渐增多。2、厦门赴金门、澎湖旅游快速成长。2008年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旅游为11203人次,其中赴澎湖旅游人次为2462人次。从2004年12月至2008年12月,经厦门口岸赴金门、澎湖旅游游客共计53985人次。3、台湾来厦入境游客大幅增长。2008年1-12月厦门市接待台湾入境过夜旅游者359675人次,比增27.27%。累计从厦门口岸进出的台胞已达600多万人次。4、对台旅游招商有新作为。大陆首家由台商独资的国际旅行社—厦门灿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厦门成立。

我们积极争取对台旅游的政策优势。经过争取实现了来厦暂住人员“厦金游”,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将厦金澎旅游线路列入国家旅游局推荐的精品旅游线路中;争取外省、市、自治区居民赴金门、澎湖旅游可在当地办证,由福建省的赴金马澎组团社出团队名单表、派领队。对在福建参加展会的人员,争取在福建就地办理相关证件,赴金马澎地区旅游。进一步争取大陆居民赴金门、澎湖旅游自由行政策。

同时不断创新和丰富对台旅游项目及活动。抓紧建设国际邮轮母港,争取开辟厦门至台中等港口的海上客运航线和厦门-台湾本岛及离岛的邮轮客运航线。推进与台湾中部县市签署的合作协议的实施,设计个性化旅游产品,组织游客经厦金航线赴台湾中部作深度旅游。

2009年,争取大陆居民经厦金航线赴金门、澎湖、台湾本岛旅游人次达到3.5万人,台湾来厦过夜旅游者(含经厦金航线)比增35%。

【中国日报记者】:近年来,厦门市积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将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的三大新兴产业之一,由于台湾在承接国际市场特别是日本服务外包业务方面有着独特的先天优势,厦门如何创新服务外包模式有效对接台湾服务外包产业把厦门打造为海峡西岸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刘赐贵】:近年来,厦门市积极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将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的三大新兴产业之一,在人才引进与培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际认证补贴、开拓海外市场、国际通讯费用补贴、贷款贴息、技术改造支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批具有规模和实力的服务外包企业纷纷落户厦门,形成了“台湾接单,厦门服务”的业务模式,推进了以厦门市软件园为核心示范区的服务外包中心的形成。截止2008年底,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值达145亿元,增长31.8%,实现税收4.9亿元。全市从事服务外包企业91家,离岸外包业务收入3.3亿元,产值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服务外包核心示范区(厦门市软件园)已经入驻企业297家,实现销售收入62亿,税收1.6亿,人数1.8万人,形成了以东南融通、吉联科技、雅马哈等骨干企业为主的企业群。

主要特点:                                          

1、对接台湾发包初具规模,成效显著。呼叫中心、IC设计、软件开发、动漫制作等方面都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厦门的22家IC设计企业中,台资和归国人员企业16家,占73%;2008年产值约5.3亿元,同比增长32.5%。台湾呼叫中心业务如台湾大哥大、正航、文典等纷纷转移厦门,席位数不断增多。台湾西基动画、华榜科技等企业积极承接欧美动画及特效制作,业务量快速增长。

2、企业接包定位准确,优势明显。厦门信息港、日本Technos、台湾东元三方共同成立了华日通公司,积极拓展对日外包业务合作新模式,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厦门吉联科技、东南融通、翼华科技、微联、新热力科技等企业在航运、金融、保险、软件和网络游戏开发等方面独具特色,接单量持续增长。

3、核心示范区配套完善,影响力提升。“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国际人才培训(厦门)基地”和“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相继落户厦门软件园,IC设计、数字媒体、软件和思科网真系统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相继建成投入运营。2008年成功举办ASOCIO第二届亚洲-大洋洲地区软件园高峰论坛,与来自9个国家和地区的15个软件园缔结联盟。

目前,厦门正在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和两岸实现全面三通的历史机遇,更加主动地对接跨国公司和台湾企业服务外包转移,拓展服务外包空间,提升服务外包能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聚集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拓展市场能力的服务外包高端人才,把厦门打造为海峡西岸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主要措施:

一是“走出去”,针对台湾服务外包产业进行专业推介。 二是“请进来”,建立多层次的服务外包投资促进网络。加紧引进台湾中华软协在厦设立办事处,建立台湾业务发包至厦门的经常性管道。积极筹划厦门-台湾呼叫中心近岸服务峰会,探讨两岸业务流程外包(BPO)业务合作,扩大我市在两岸服务外包合作中的影响。发挥台交会平台作用,扩大邀请台资信息服务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参展参会。三是“给政策”,努力拓展服务外包优惠政策空间。积极落实《厦门市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人才培训、认证费用、通讯费用、房租补贴等各项财政扶持资金。做好现有台资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的企业后期服务,通过“以商引商”,吸引更多台资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厦门。四是“育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建立服务外包公共培训平台。五是“拓市场”,与台资企业共同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争取在日本设立贸易促进中心,在开拓商品贸易的同时,为我市中小服务外包企业在日本联系业务提供平台和支持,降低企业开拓日本市场的成本和难度。

刘赐贵简历

刘赐贵,中共厦门市委常委、副书记、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

男,汉族,1955年9月生,福建惠安人,1973年12月入党,1973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

1973.02-1976.10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外石大队插队知青、大队党支部书记;

1976.10-1977.12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团委干事、团委书记;

1977.12-1980.03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副书记;

1980.03-1981.09福建省邵武县洪墩公社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

1981.09-1983.08福建省委党校第一期干部培训班学员;

1983.08-1983.10福建省邵武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1983.10-1986.02福建省邵武市委副书记;

1986.02-1988.12福建省光泽县委副书记;

1988.12-1993.03福建省光泽县委书记;

1993.03-1997.03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省青联主席(1995.06-1997.03)、全国青联常委、省政协常委(其间:1994.08-1996.12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3-1998.08莆田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08-1999.12莆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1999.12-2000.03莆田市委副书记;

2000.03-2002.05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2001.09-2002.01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2.05-2002.12龙岩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2.12-2005.06龙岩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2005.5主持龙岩市委工作);

2005.06-2005.07龙岩市委书记、市长;

2005.07-2007.01龙岩市委书记;

2007.01-2007.02厦门市委副书记;

2007.02厦门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7年4月,当选为厦门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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