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西岸经济区支持政策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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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5

据新华社、《财经》报道 与台湾一水之隔、连接大陆内部两大经济高地的福建,在提出海峡西岸战略5年之后,终于得到了中央政府明确的政策支持。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意见》中,将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下称海西),定位为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先进制造业基地、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使海峡西岸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

海西的构想提出于2004年。海西是以福州、厦门为中心,以闽东南地区为主体,北起浙江温州,南至广东汕头的台湾海峡西部的海域与陆地,包括23个市。2008年,该区域内的GDP总和为20835亿元人民币,而台湾同期的GDP为26903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有56个国家部委和央属企业与福建签署了相关协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

国务院表示,海西可以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鼓励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其中,台湾的高新技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是《意见》中重点提到的承接对象。

政策将鼓励台资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并建立高科技工业园区等,加快台湾的技术优势转移;福州和厦门的软件园将积极从台湾接收服务外包业务。

海西将成为打开两岸金融市场融合的突破口。《意见》鼓励优先批准台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支持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意见》允许海西先行试验促进两岸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措施,并可适当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将探索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福建将作为两岸直航、直飞的首选地,并成为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对于两岸的旅游、商务往来,福建也将试行更为便利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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