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服务外包”的产业边界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81

|曲玲年|2009-05-24

服务外包,是近年来我们对欧美服务市场常用的“outsourcing”一词中文翻译。不知是何原因,这样一个中文词汇,给业内外人士对产业涵盖内容的理解带来歧义。为此我特别翻阅了:Gartner的产业定义、麦肯锡为商务部作的研究报告、印度NASSCOM的年度报告、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的《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和北京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促进中心的《北京软件产业发展蓝皮书》。对比后,对歧义的来源好像有了一点了解,故试着为大家做一下梳理。

一、outsourcing 与 IT—BPO

首先看一下“outsourcing”一词的原意是:“外部资源”(我们业内一般将资源一词主要理解为人力资源),可以理解为:“有效的利用外部资源(主要是人力资源)来完成自己的非核心业务流程”即是“外包”中文翻译为“服务外包”好像不是很准确。应是“透过外包获得外部(人力)资源的服务”显然太长不可取,还是用“服务外包”比较好。

对应欧美服务市场的“outsourcing”一词,印度人先后用过两个词汇与之对应,分别是:IT—ITES(2006年之前)IT服务和基于IT的服务、IT—BPO(2007年及之后)IT服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同在英语世界,为什么印度人还要创造出不同的词汇与之对应呢?细想之下突然明白了,这是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的两个方面。显然“outsourcing”是买家的词汇,他们会向外看,如何利用外部的资源。而印度人,基本是服务供应商组成的团队,IT—ITES和 IT—BPO明显是站在服务供应商的立场上,看服务机会和服务内容的分类。可见,一边(买家)在看外部资源,一边(卖家)在看服务的商业机会。

二、我国的四种产业“域”的划分

同样的概念,回到我们国内就有点乱了。归纳一下,大概会有四个不同的产业概念,代表的是不尽相同的产业“域”:

1、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可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大约会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中间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全的应用系统(软件包)产品。

2、原信息产业部的产业定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是一个与印度定义最接近的产业域。分类:

基础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

应用软件:通用应用软件、行业应用及系统集成(政府、金融、通信、制造业、商业、能源、教育、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其他行业应用软件);

嵌入式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嵌入式应用软件、镶入式系统集成;

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售后服务、软件咨询、数据处理、软件测试、软件培训、IT服务管理、业务流程外包(BPO)、其他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游戏运营、网络出版服务、数字影音服务、数字动漫服务、移动增值服务、电子商务运营、网络综合门户、网络信息检索、网络介入运营;

IC设计

3、商务部,是国家的内、外贸易主管部门。由负责外资的司局提出 服务外包产业 这一产业定义,显然与以上两个部门会有区别。尽管产业域的边界与信息产业部非常相近,但强调的是产业的离岸部分(面对海外的服务外包需求),这样统计出来的产业规模变得非常有限。

4、实际上,追根寻源我们的离岸服务外包,已经有了近20年的历史,最早是由跨国产品或服务企业,带入的服务外包作业,尤以日本企业为早。以北京为例,NEC、富士通、NTT数据、日立、野村综合研究所等企业,将已在日本完成的应用系统详细设计拿到中国来,由中国工程师进行程序开发和程序运行测试。多年来这样的工作被称为“软件外包”。以致后来微软、IBM、惠普、甲骨文等美国企业在中国转移的类似工作,也都被归入软件外包之列。

严格的看:“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服务外包”和“软件外包” 四个产业域有许多重叠的部分,也有完全不同的部分。这给政府制定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都带来了困难。在执行同样业务类型的一群企业,被不同的产业划分方法,区分为:高新技术企业、双软认证企业和服务外包企业。为获得较好的政策环境,企业不得不想尽办法,去争取不同的类型的企业认证。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还将金融后台服务、创意产业和动漫游戏制作,单独列出来制定特殊政策,这给业内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政策适应成本。

三、一个快速进步的产业

无独有偶,在美国不同的咨询公司,对产业边界定义也有些许不同。而且随着产业的进步,定义还会不断地修正。印度的成功,有着机遇和资源的符合性,更重要的是NASSCOM为印度统一了产业概念和国家产业政策,消除了内乱,形成一致对外的局面。这一点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学习。

服务外包,起源于用户将自己不熟悉的IT技术支持,交由外部资源来提供服务。随着服务供应商,对用户业务流程的深入了解,加之面对多个用户提供服务,使得服务供应商较之用户有着更多的经验。服务提供商,会沿着用户的业务流程,不断扩展自己的服务范围。即出现了所谓ITO服务向BPO服务的延伸。实际上,制造业当年也经历过同样的道路。起先,可能是简单的零件加工,后来是较为复杂的零件或部件加工,再后来经验成熟了为买家提供整件或某个功能总成的生产,再后来帮助买家进行整机装配,最后可能是OEM生产,等等。制造业加工外包,是一个不断前进的发展过程,服务业同样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学习的过程。

服务外包的重镇在美国。美国的IBM、EDS、埃森哲、HP、CSC(美国的前5大服务供应商)占据了四成以上的市场,为买家提供从咨询、解决方案、开发、交付、运营维护、升级、业务流程和后台支持。可见,供应商的作业完全进入了买家业务流程,服务供应商与买家水乳交融实现了一体化。

而我们的服务外包,才刚刚开始,无怪乎许多软件专家认为:服务外包(软件外包)技术含量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BPO仅仅是打电话和数据录入,建议国家不应鼓励服务外包产业。我想,大家看到的确是产业今天的现状,但它不代表全球服务外包产业的水平,更不代表中国这一产业的明天。就像25年以前的中国制造水平,不能代表今天的中国制造,更不能代表世界制造业一样。尽管我们今天有着与印度相同的服务外包市场规模,但经验与技术的积累,尤其是行业经验的积累确实与印度有着相当的差距。与IBM、EDS、埃森哲、HP、CSC这些美国一线企业相比,更有着巨大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今天服务外包,在发达国家已接近成熟了,但离岸部分还很有限。最成熟的美国也仅仅离岸外包出来10%,印度是很大的受益人。日本仅仅离岸了5%,当然中国是主要受益者,但由于日本的总需求不及美国的1/5。所以中国获得的日本服务业务不足20亿美元(2007年),不像印度仅从美国就获得了280亿美元的服务外包收入(2007年)。

随着供应商的不断成熟,服务外包—基于IT技术的服务产业,会逐渐成长为一个可与制造业匹敌的巨大产业。以上面的产业定义看,在与印度同样的产业“域”内统计,我们今天的服务外包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实际已经超过了印度的产业规模。随着中国用户自身业务流程的不断成熟,中国的服务需求将不断释放出来。这一点几年前美国科尔尼公司就与印度infosys一起进行过深入研究。他们预言,2012年前后中国的服务外包市场需求,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三大需求市场。在我们费尽心力去争取美国市场的时候,印度的前四大服务供应商都已经进入中国市场。当然,水土不服,使得一些印度公司的成绩并不理想。

四、服务外包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呼唤统一稳定的产业政策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我们的产业,有着与印度产业完全不同的资源配置条件和需求市场空间,本土企业的主要市场仍在中国。我们看到,一间企业很难被严格归类为:本土交付或离岸交付企业、ITO或BPO交付企业、纯软件研发企业或IT服务企业。所以服务外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一今天还十分弱小的产业,需要稳定宽松的政策环境,需要政府各部门的资源整合。不要因部门职能的区别使得产业被人为的分解。

服务外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是有着巨大发展空间的产业,其快速发展,将吸收大量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一产业,不需要太多的土地资源、没有物流需求、不消耗矿物资源、不会带来任何排放。同时,这一人群还将释放出可观的消费需求和文化需求,整体提升所在地的人文素质。

愿我们的各级政府,真正了解这一产业的边界和产业内涵,跨出部门的局限,共同为产业提供一个宽松的政策空间。让服务外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这颗刚刚破土幼苗,在政策的滋润下成长为参天大树,让中国服务和中国制造共同撑起国民经济的大厦,中国不仅要成为世界的工厂,也应成为世界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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