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

    |     2015年7月13日   |   客世原创   |     评论已关闭   |    1398

||2009-07-24

期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到高端的产物,自诞生以来,经历了10多年的风风雨雨,在曲折坎坷中日益成熟。在功能发挥方面,在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规避上,80%以上的精铜消费商、加工商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黄河流域的大量棉花加工企业以及东北地区的大豆生产商、消费商等,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了期货市场中。同时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也明显发挥,有色金属行业和大豆行业几乎所有企业都会跟踪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如江西铜业等就采取“上期所月加权平均价”作为合同定价基准;大豆、小麦、玉米等期货价格也已成为东北、华北等地农民和农业产业组织调整种植结构、确定销售计划的依据。

应该说,随着近几年的健康发展,期货市场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和进步。尤其是在功能发挥上,期货市场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逐渐发挥出其风险规避和价格发现功能,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期货市场仍需进一步完善

虽然期货市场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在不少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1.《期货法》有待推出

我国自期货市场诞生以来,由于一直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使得在发展初期出现了较多的风险事件。直到1999年,国家相关部门才出台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四个办法”和“一个司法解释”。2007年,国务院才正式签发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但是,作为期货行业的最高司法指南——《期货法》仍有待推出。

我国期货市场近几年逐渐进入到繁荣期,因此,一部指导性的行业基本法显得不可或缺。《期货法》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要远高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法》的正式颁布实施,能极大地改善目前期货市场的法制环境。从国际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来看,期货市场的立法伴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而不断修改和完善。而随着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更应早日推出《期货法》,使期货市场参与主体有法可依,并进一步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2.新品种上市机制有待改进

当前我国新品种上市仍实行严格而繁琐的审核制,任何一个新品种的上市都要经过多个审批环节,时间较长且程序繁琐,使得新品种的推出速度很慢,且往往错过了产品上市的最佳时机。相比之下,国外基本上实行备案制。以美国为例,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期货品种的开发种类和时间,开发之后,如认为新品种存在市场需求,有较好的现货交易基础,流通量大,并且交易和结算等程序准备就序,就可以提请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批准,批准后即可上市。笔者认为,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应当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决定商品期货的挂牌和摘牌。

3.投资者结构不合理

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期货市场应该有较为合理的投资者结构。就当前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而言,截至今年年初,我国共有54万户期货投资者,其中仅1.9万户为法人户,即96.5%为投机散户,3.5%为企业类客户。这一投资者结构中,投机散户占比明显偏高,这可能导致期货市场投机氛围偏浓、金融创新需求不足等一系列问题。我们认为,当前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需要改善,一是要提高套保企业的参与比例,二是要推动期货投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

(1)提高现货企业对于期货市场的参与比例

有数据显示,全球企业500强中有92%的公司利用衍生工具来管理和对冲风险,美国普通公司金融衍生品的使用率也达到了64.9%。而在我国,现货公司参与期货套期保值并非新现象,但在2007年之前参与较多的主要是大宗商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其中最主要的是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其目的多出于保价。此外,也有个别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参与期货交易。相比之下,那些使用原材料较多的公司,避险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参与程度较低。还有大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到期货套期保值的实质意义,看到账面上的亏损就认为“投资”期货失败,从而不愿意参与套期保值。其实,衡量一个公司套期保值成功与否,不是看套期保值是获利还是亏损,而是看套期保值是否能够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实现经营目标,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因此,我们仍需大力加强期货知识的普及度,让大量现货企业正确认识到参与期货市场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相关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比例,促进我国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

(2)及早放行期货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期货市场在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套期保值、规避风险机会的同时,也为投机者提供了获取高额利润的机会。受高额利润的诱惑,大批投机者涌入期货市场,投机气氛较浓,市场大起大落,主力合约和其他合约活跃度和差价过大,过度投机的现象反映了市场投资主体的缺陷。整体上看,以“散户投资”为主的国内期货市场与以“机构投资”为主的国外期货市场形成鲜明对比,作为市场参与主体的投资者,决定了市场结构的发育程度。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的步伐加快。一方面,专业类期货机构投资者,如CTA、CPO等发展壮大;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信托基金等纷纷进入期货市场,大大优化了国际发达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在当前国际商品期货市场上,此类机构投资者一般占比在30%左右。

国内迄今尚未允许金融机构、国营企业等机构资金介入,由此注定了期货市场投资结构过分偏重于散户投资者。目前国内“散户”投资者对期货市场的认识水平,受整个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的局限,投机意识太强,利用期市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意识不够。机构投资者对于期货市场发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期货投资基金的出现有利于投资者构造收益更为稳定的投资组合,提高定价效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定价能力。因此,优化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允许设立期货投资基金,并逐步放开其他资金,如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进入期货市场的渠道,逐渐完善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

二、服务实体经济

1.加大推广普及期货知识

一个成熟的期货市场所拥有的价格发现功能是其他任何市场都无法替代的,这一功能的实现,需要相关品种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积极参与,需要拥有成熟投资理念投资者的加入。目前市场上对期货市场的误解很多,首先,投资者和企业客户容易混淆期货和其他金融衍生品;其次,现货企业对套保评定标准有误解,不能忍受在期货套保头寸上的损失。我们深切感受到,期货市场还需要大力宣传和进行市场培育,不仅需要培育投资者,更需要让相关行业、让全社会了解期货市场的功能和其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意义。

2.服务内容和方式的转变

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作为金融服务企业,期货公司客户服务的全方位提升已迫在眉睫。首先,要强调最基础的服务:交易软件跑道畅通且有多套交易系统和行情软件供客户选择。不能放任客户自学交易系统的操作方法,期货公司应举办定期讲座,指导客户正确、完善地运用交易系统,并且在下单操作容易出错的地方加以重点提示。其次,在交易中指导客户。最后,对于一些机构客户、套保企业,要始终保持紧密联系,并且发挥期货公司“研发”优势,提供高质量的VIP服务。

3.为套期保值客户提供的服务要精耕细作

首先,期货公司应利用专业优势,就现货企业不同的生产和财务情况,量身定制套保方案。不仅对套保品种进行筛选,还要利用建构金融模型对历史“套保企业”的头寸和收益进行模拟回归分析,利用研发部在宏观经济方面的研究成果,预测经济发展方向和国家财政、货币政策动向,为企业客户精心测算最佳套保头寸。此外,还要将合约月份选择更加优化,并根据交割日价格变化特点,考虑换月成本等,进行金融工程模拟回归测算分析,将最佳换月操作计划具体到周和日。在套保结束时,还要对交割或平仓形成具体操作计划。

其次,在套保过程中,还要做到“两关注”:时刻关注企业持仓及操作情况;时刻关注市场行情(包括宏观经济、行业方面和国际游资方面)的变化。

最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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