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增值业务治理报告:1年半217家SP出局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48

||2005-11-16


  自2004年4月到今年10月底,短短1年半时间内,217家SP被中国联通清退出局。这是11月14日联通向本报记者提供的一份SP整治报告显示的数据。 



  报告显示,联通对SP的整治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不具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SP,该类别的清理目前已经完成;而最低业务量和违约处理也被列为联通对SP的管理和清退考核标准,并以协议方式进行了落实。


  在此之前,联通曾在今年9月对增值业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整肃,79家不具备全网增值电信业务资质的SP被集体清退出局。此举一度被业内人士猜测为童晓渝主政增值业务部后的“三把火”——童今年6月从四川联通总经理的位置调任联通增值业务部总经理,但据联通透露,这样的清理实际上从2004年4月就已经开始。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行业准入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许可证书。”报告称,从2004年4月开始,中国联通就对新接入合作SP公司提出要求,具备许可证成为SP存续的必备资质。但考虑到业务发展的延续性和避免大面积用户投诉,所以对不具备资质但已在网提供服务的SP公司暂时保留一定的时间,逐步分期分批进行清理。


  据报告统计,从2004年4月开始,联通先后7次正式向提供联通全网服务的SP发出通知,要求其尽快办理跨地区增值业务许可证及备案手续,并分批与217家不具备《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SP公司终止了合作。其中,今年因这一原因终止业务的SP共76家。


  在1年半时间的“清场”后,联通就SP业务许可证资质的整治已经基本结束。“目前,与我公司开展全网移动增值业务合作的SP公司已经全部具备了信息产业部核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报告称。这也意味着,联通对SP进行的大规模清退可以暂时告一段落。


  但这并不能成为SP们高枕无忧的充分理由,因为另外两个条件已经成为联通考核SP的重要约束。


  一个条件是业绩,以结果论英雄。报告称,联通与合作SP公司依据业务正常运行需要达到的最低业务量标准,约定业务量考核指标,以保证全网增值业务的规模运行。


  这样的考核将按季度进行。“对于业务量达不到最低考核指标的,将终止双方的相关业务类合作。”而据报告透露,这一考核指标和标准甚至被明确写入联通与合作SP签署的合作协议中,一旦SP在每季度举行的考核中业务发展不力,业务量不及格,就可能被依据合同清退出场。


  据联通人士透露,此前一些被清退的SP就是长期业务量过低,个别SP每月业务量仅数百元。


  而另一个条件则是针对服务质量进行违约管理,这方面的约束条件也通过联通与SP签署的《移动增值业务合作协议》加以确认。


  “在合作协议中,双方依据违约行为侵犯用户利益、运营商利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重程度和所造成的后果,对SP的违约程度明确划分为A、B、C类及严重违约四类。SP的具体违约行为属于哪类违约在该合作协议的违约行为列表中也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报告称,根据SP违约程度的不同,联通会根据合作协议进行处理,严重的直接清退出场。


  “今年截至10月底,已累计对76家(次)全网合作SP公司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违约处理。”报告称。而据记者了解,在被清退的217家SP中,亦有少数SP同时存在违约问题。


  据联通人士透露,目前联通SP超过600家,每月也都会有新SP签约。因此,虽然清退的217家占SP总数的约1/3,但由于是分批清退,而且被清退SP大部分业务量规模都很小,所以不会对联通的增值业务带来太大影响。而在以后,联通每季度仍将根据以上办法对SP进行末位淘汰,淘汰比例根据业务不同最高可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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