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业实施号码携带的时机已经成熟

    |     2015年7月12日   |   会员服务   |     评论已关闭   |    1182

客户世界||2006-11-23

    信息产业部日前下发的《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被很多人认为是中国实现完全意义的号码携带的前奏,《通知》所强调的“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也因此被称为“准号码携带”。

    关于号码携带的讨论热潮依然在持续。11月1日,“号码携带发展趋势”论坛在北京举行,来自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科技司、综合规划司,国内学术研究机构及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40多位领导和专家高调出席了本次会议。从此次会议传递出来的信息,我国号码携带前面的“准”字也许不久就要“转正”了。

    10月24日,日本正式开始实施号码可携带政策。从此日本消费者在保留原有手机号码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更换其他移动运营商。

    自从1997年新加坡首次引入号码携带以来,截至2006年10月,全球已有近40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实施了号码携带政策,另外有13个国家计划实施。号码携带正成为一股潮流,浩浩荡荡地席卷全球电信市场。如欧盟就曾要求各成员国在2003年7月25日以前,必须推行移动号码携带政策。

    移动号码携带政策最先是在发达国家中推行起来,主要分布在欧洲地区。从近年的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亚洲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逐渐加入实施移动号码携带的行列。他们希望通过移动号码携带政策的实施,更好地推动移动通信产业的高速发展。

    从实施结果来看,号码携带对于改善市场结构,提高消费者福利带来了可喜的效果。截至2005年10月欧盟共有2430万人使用了移动号码携带,使用率为5.8%。从总量上看,西班牙的使用人数最多,达617万人,其次是意大利505万人,再次是英国441万人。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的移动号码携带使用人数总和占了欧盟的63%。从使用率来看,芬兰55%的移动用户使用了移动号码携带。

    作为我国紧邻,韩国在实施号码携带业务的2004年,全年的转网用户达300万,市场结构发生明显变化。

    从实际效果来看,各国实施号码可携带后,不但强化了电信业的有序竞争,也提高了用户的权益,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号码携带推行正适其时

    当前中国电信业一家独大,市场结构严重失衡,新一轮的重组以及3G牌照的发放已近在眼前。未来3G时代不仅仅需要增加移动运营商,更需要一系列相关的产业配套政策。在这一系列政策中,号码携带将成为3G政策规划中不可忽视的选择之一。

    首先,号码携带有利于我国电信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当前,电信资源集中在一家运营商手中,号码的不可携带增加了用户的转网成本,这将使新进入移动市场的运营商面临经营困难。而如果实行号码可携带,新进入的运营商则可以分流强势运营商的用户,从而达到对电信资源的合理调节与配置,促进电信市场逐步建立起有效竞争机制。

    其次,有利于提升消费者福利,促进整个电信业的良性发展。用户不能携带号码自由转网成为当前限制运营商之间充分竞争的一大障碍,为了一个众人熟知的号码,用户不得不固守现在的运营商这是电信服务质量始终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一旦实施号码可携带政策,用户可自由转网,竞争的压力必将迫使运营商不断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运营能力,实施差异化经营,最大程度提升用户的忠诚度。

    我国实施号码携带不仅是必要,也是可行的。一是,我国很多城市电话普及率已超过50%,其中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的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到100%,已完全具备号码携带的用户基础;二是,国际上多个国家推行号码携带的技术规范和实践案例,为我国制订相关标准和部署设施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与借鉴;三是,在即将到来的3G市场竞争中,多个竞争主体的格局将更有利于提升号码携带的市场功能和服务效用;四是,我国电信监管机构高度重视号码携带的政策功效,已将号码携带政策实施列入“十一五”规划中,为其成功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

    成败在于细节

    虽然我国实施号码携带正适其时,是我国电信业的必然选择,但要保证其成功实施,达到预期的目的,依然有许多事情要做。除了借助监管政策的强力推动,从法律或监管政策层面确立号码携带制度和原则,作为强制运营商履行的义务。还必须注意操作上的一些细节,很多时候,细节往往是左右实施成败的关键。

    首先,我们必须科学设计,有针对性地实施号码携带。号码携带对不同情况和地位的运营商具有不同的影响,不带约束条件的号码携带政策很可能使弱势运营商快速流失客户,比如建网初期的新运营商在网络覆盖、通信质量等方面还需要一个完善过程,如果用户可以自由携号转网,其市场份额将很难维持。

    其次,操作细节应明晰细致,办理程序简单。奥地利、德国、法国、葡萄牙和雅典等国移动号码携带使用率低于或者仅达到1%,导致这些国家号码携带使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在于移动号码携带的价格偏高以及办理程序烦琐、时间过长。英国在1999年1月引入号码携带时,号码携带办理需25天,使用率很低,2001年10月经过系统改造后,办理时间缩短至7天,号码携带使用率迅速攀升,达25%。国际经验表明,号码携带的操作细则对政策成败起到决定作用。

    最后,号码携带应该逐步推行。号码携带作为新的监管问题,监管机构需要逐步摸索管制方法,运营商也需要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改造。从现实角度考虑,号码携带的实施可以在实施区域和实施时间方面采取从局部到整体的渐进形式开展。美国的移动号码携带最初是在全美100个最大的城市推行,成熟后才推广至全国。

    总之,从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发展的现状来看,目前推行号码可携带政策的时机已经成熟,各国的成功经验也证明了其可行性,现在惟一需要等待的就是政策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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