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公开增发 美的电器暂停股权激励方案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25

||2009-02-07

美的电器今日公告称,由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要求股权激励与公开增发不能同时进行,该公司为能顺利进行公开增发而暂停其股权激励方案。

本月初,证监会发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明确指出,股权激励与重大事件间隔期需要遵守: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由于股权激励可能与增发并行,特变电工已经于5月14日暂停其股权激励事宜,而包括海油工程、迪马股份、中国中期以及华星化工在内的4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也将因上述证监会发布的股权激励新规而面临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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