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收费已成定局 歌房更新势在必行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33

||2009-02-08

源于去年11月底的国内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到了2007年11月底,伴随着文化部和版权局共同提出的卡拉OK版权计次收费原则和目标的确立,市场上盛传的”双重收费”最终不攻自破。而在两家机构的合作下,作为职能部门也首次对该项收费持有了相一致的观点和说法。

对于具体的实施步骤,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发言人的柳士发做了如下说明:”第一阶段,我们将实行抽样计次与精确计次相结合的方法”,但这只是第一阶段,其后就是”在第二阶段,我们将按照自愿原则,逐步引导所有卡拉OK经营场所按照精确计次收费”。

从这些话中不难发现,”精确计次”将成为卡拉OK版权收费的必然趋势,只是新法实施不可能一步到位,这才有了这两阶段的做法。

但对于KTV业者的规范是否就知道自己如何配合呢?

KTV系统还有区分 政府通通纳入管理

早于2006年8月,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就在长沙、郑州、武汉、青岛四地率先试点运行了一套名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VOD点唱平台,并按点击率的方式收取了相应的版权费用。而今,在由文化部和版权局新达成的收费方案中,所谓的”具备精确计次条件的卡拉OK经营场所”正是这部分已经安装了该系统的KTV包间,将按照”每间包房每天4元钱25首歌”的标准收取版权费。可见,今后的KTV都必须安装文化部的这套系统才能展开合法的经营服务,但是其实市场还是有些复杂的。

就一二级城市而言,如麦乐迪、钱柜、同一首歌等业者都使用了网络版的VOD电脑点唱系统,即每间包房的点歌机都与统一的服务器进行网络连接(俗称为大V)。它的好处在于:便于消费者索取歌库里的点唱曲目及操作快捷,同时也利于政府机构的管理;但是,在其他很多城市,以单机版形式出现的KTV歌房(俗称小V)更是不少。其特点是:每间包房都有独立的点歌系统,并内含存有播放曲目的存储设备,由于无需网络连接就可以自行点播节目,所以目前也就不具备连接”系统”的条件,同时也为政府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麻烦。

但政府既然要规范合法版权,这一部分自然不会任其成为管理死角。

升级VOD 使用合法版权 找圣地美华

目前,就符合规范的VOD点唱系统问题,记者了解到,市场上已有一家产品通过文化部的系统测试,圣地美华是第一家符合文化版权局各项要求的VOD系统,且后续还会有更多的厂商陆续参与进来。据与圣地美华进行了接触后的了解,它的内容也都是完全取得版权公司的授权,其中华语歌曲就约占超过市场份额的60%,它这次推出的产品为KARABOX,其独家代理权也已经交给了北京客客吧娱乐科技。

看来,对于全国各地的KTV业主、特别是小V业主,应尽早了解国内卡拉OK版权收费的实际状况。无论最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也不管推出的时间到底是几月,至少可以明确一点,那就是VOD点唱系统的改造和升级工作已成必行之势,越早展开,就能越先享受到版权收费的好处,而获取经济回报的时间也就越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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