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旧家电回收条例有望春节前出台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73

||2009-02-08

随着政策法规的完善,我国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法律体系雏形终于显现。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回收条例》)经国务院法制办审理原则通过,预计将在今年春节前出台。对此,国内多家家电企业坦言,目前尚未做好准备,并担心今后在环保方面的成本将大幅增加,而部分外资企业已经先行一步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厂。

回收处理资金尚不明了

记者了解到,除了即将实行的《回收条例》以外,《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和《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审批和制定工作也进展顺利。《通则》已通过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审批,并将于今年5月正式实施。此外,该委员会正在起草《细则》,要求厂家标明其产品安全使用年限,并承担使用年限内的事故责任。至此,我国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法律体系雏形已经显现。

据悉,根据目前制定的专项资金办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将会有专项资金。此外,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向媒体也表示,国家准备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补贴回收处理花销。但“这些资金究竟如何收取,政府也在做相应的研究,会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使这个办法有一个可操作性”。

企业表示担忧

由于此次《回收条例》将废旧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产品列入首批回收处理产品目录,国内众多家电企业都将面临如何做好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的问题。

而记者发现,到目前为止国内尚没有一家企业设立专门的废旧家电回收部门。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产业政策不明确,大多数中国企业对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保持着观望的态度。企业主要将精力投放于生产、销售领域,而对于即将出台的政策,业界也存在很多猜测。

在采访中有多家家电企业坦言,之前只是做过“以旧换新”业务,搞过一些废旧家电回收,除少量的零件可以使用外,基本都是赔本生意,并没有单独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形成体系。而新的条款对回收将收取一定费用,因此担心企业今后在环保方面的成本将大幅增加。

不过,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表示,废旧家电回收注定要走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只有产业化,有了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才可以更好地为生产制造服务。

外资企业先行一步

目前,无论是电子电器行业的生产企业,还是流通渠商道,对废旧电子的回收环保意识正在不断提高。记者了解到,在《回收条例》即将出台之际,外资企业在华首家电子垃圾回收处理工厂目前正式投产运营。

据悉,生产打印机、复印机等产品为主的富士施乐,近期在苏州建设了资源循环工厂。与此同时,由日本松下牵头,携手夏普和东芝在美国携手成立了 “电子制造业回收利用管理公司”。

富士施乐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中国回收到的旧部件将在富士施乐苏州工厂里被完全分解成零部件,在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后,那些符合新零部件标准的部件会被送到生产线上进入产品组装流程,而那些不可再利用的部件将被处理为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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