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商务长表示已与讨薪员工达成协议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56

||2009-02-08

连日来,富士康集团的数百名保安员和海关协管员讨要加班费。昨日,该集团商务长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集团与讨加薪方已经达成协议,集团将补发差额加班费,同时将改革薪资制度。

昨日在龙华富士康,该集团商务长李金明对记者表示,集团大约1300名保安都将被补发从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的差额加班费,他们是根据《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算出员工实际加班工资,减去每人每个月实发的加班工资,得出的这个数目就是补发金额;这笔钱会以两种方式发给员工:如果员工想辞职,可直接拿现金,如果员工想继续做下去,钱会在春节前打入员工账户。

除了保安,前天多名富士康海关协管员也开始讨加班费。经过劳动部门的协调,富士康与他们达成协议,补发金额的计算方式基本与保安的加班费计算方式相同。

经过此次加班费事件,李商务长表示,他们将改革薪资制度,以后保安和协管员不再实行定额加班费制度,而是按《劳动法》来计算加班工资。这样一来,保安们所能拿到的奖金会比以前减少,但加班费将增加,李商务长称员工们都表示接受这次改革。

这次员工讨加班费,李商务长认为其中一个激发因素,是保安们对公司保安工作外包规划的误解。虽然有关工作还在规划中,但一些保安害怕自己被要求离开集团,加入到外包公司中。李商务长表示,外包过程中,他们绝不会要求任何一个保安转到外包公司中去。

对于员工的担心,李商务长转述了总裁郭台铭去年12月份说的话:除非员工违法乱纪,企业决不会因为经济的原因在两年内裁员。

富士康保安赴市劳动局上访时,曾对记者表示有名姓宋的员工遭到保安队长的“软禁”。昨日中午,记者在富士康单独采访了这名姓宋的保安,他表示,他不是被软禁。事情缘于同事想讨加班费,以为他是带头的,就找他商量,他说,“这时三名队长找到我,跟我讲,你先不要在这边出现,我也不想插手讨加班费,就到别的地方上班,上班后我把手机关了,不想他们联系到我。”据悉,宋先生事发后到了东莞富士康分厂上班,他给同事发了一条短信说被软禁,随后关了手机。昨日,他表示说,“软禁”只是因为不想再参与讨加班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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