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修电脑需签合同 特别约定不得泄隐私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12

||2009-02-08

今后,消费者在去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电脑时可不必再担心硬盘中的私人信息遭遇泄密,但前提是需和公司签订一份《上海市电脑维修服务合同》。作为首份官方出台的电脑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格外强调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特别约定维修方不得复制或泄漏消费者硬盘中的信息,而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零件也归消费者所有。

  目前,《上海市电脑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市工商局网站上公布并向社会征询修改意见,相较于之前零散维修点自行与客户签订的协议,该合同首次提出隐私保护权,如在特别约定中重点写明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露消费者硬盘中的信息。

  据相关人士介绍,从电脑维修行业近年情况来看,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泄露消费者硬盘信息、个人隐私现象屡见不鲜,其中闹得最沸沸扬扬的当属年初的“艳照门”,也让不少消费者对于电脑维修公司望而生畏。而此份合同的出台,多少是让消费者在维修电脑时先吃一颗“定心丸”。但鉴于一旦隐私泄露后责任很难量化,该合同中还特别设立“其他约定”条款,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就隐私泄露后的金额赔偿进行量化约定。

  此外,同时进行意见征询的还有《上海市搬场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这也是官方推出的首份上海搬场服务合同。合同中列出了详细的具体搬运物品表,并在违约责任中明确了搬场过程中造成搬运物品毁损、灭失后的双方责任。而在搬场过程中搬运方造成消费者房屋、设施或者公共建筑、设施毁损的,或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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