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合格率逾九成四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988

||2009-02-08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中国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合格率逾九成四。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等三个省、直辖市18家企业生产的23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4.4%。

  此次抽查依据推荐性国家标准《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通用规范》规定的要求,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的中文信息处理(字符集、汉字字型)、功能、外观和结构、输入法、汉语词库、预装软件、接口、键盘、安全、电源适应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中文信息处理(字符集、汉字字型)、安全、电磁兼容性中部分项目均执行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字型不合格;个别产品辐射骚扰不合格。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表示,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同时表示,继续对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手持式电子信息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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