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7家银行成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

    |     2015年7月12日   |   客世原创   |     评论已关闭   |    1124

||2009-01-03

昨日上午,深圳17家国内银行深圳分行获颁发消费者权益服务站牌匾,成为国内金融行业首批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深圳市工商局袁作新副局长表示,这标志着深圳市金融消费领域率先建立了消费争议“和解在先”的消费维权新机制。

今后,市民再遇到办信用卡后屡遭电话骚扰、从ATM机取到假币、网上银行乱收费、账户管理费和更改密码、换卡等收费不合理的争议等金融消费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到消权服务站进行协商解决。

深圳市消委会、深圳市工商局在总结近年来消费维权进企业、进社区的经验基础上,尝试探索消费争议“和解在先”工作机制,在全市发动、鼓励大中型商品流通企业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使之成为企业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的平台,并以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为载体,以网络信息系统为依托,将消费者投诉交由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协商和解,建立了政府、经营者、消费者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环境的良性机制。

消委会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搭建“和解” 平台,促使经营者、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内把纠纷解决,既节省了时间又降低了维权成本。另外,也可以促使经营者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扮演好作为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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