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特殊工时制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267

||2009-06-10

本报讯 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实行与企业特点相符合的特殊工时制度。日前,市商务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本市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在提出申请时除了要重点说明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原因,还需提交工会意见。尚未建立工会的,应当提交职工联名意见。

《关于本市服务外包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外地企业在京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后向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据了解,特殊工时制度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两类。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了12类可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工种或岗位的人员。

通知中还强调,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服务外包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据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16万职工享受综合工时制,17万职工为不定时工作制。今年1-5月份,实行特殊工时的职工共达40多万人。

转载请注明来源:北京: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特殊工时制

相关文章

噢!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