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角力传统金融

    |     2015年7月13日   |   2013年   |     评论已关闭   |    1332

客户世界|洪大可|2013-09-12

比尔•盖茨曾预言,传统的商业银行将成为21世纪灭绝的恐龙。是金融行业不破不立、迈向互联网;还是互联网公司渗透金融业、颠覆传统。互联网金融企业是搅局?还是补漏?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态势

“金融脱媒”这个词早在上世纪60年代出现在具备完善金融体系和发达资本市场的美国,是指资金的融通通过一些新的机构或手段绕开商业银行的媒介,直接在资金供需双方流转,造成资金在现有金融体系之外循环。实际上就是资金融通的去中介化(Financial Disintermediation)。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金融脱媒的现象日益显现,并已逐步发展成为初现雏形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目前尚没有明确的定义,对其普遍的理解是具备“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的统称。在如今的中国市场,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一种主要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包括线上支付服务和移动支付终端,从中赚取手续费及巨量沉淀资金的息差。线上支付服务的代表有各大银行的网银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快钱、易宝等,拉卡拉则是移动支付终端的成功典范;另一种主要提供资金融通功能,其中既有提供网络贷款服务的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B2C模式,也有提供纯信用无担保网络借贷服务的“拍拍贷”、“人人贷”的P2P模式,形成了个人存贷款匹配的互联网直接融资雏形。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风起云涌,不但已渗透到传统银行核心业务,而且逐渐涉足更高附加值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领域。在个人理财方面,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工具强势来袭,发行短短数天便将名不见经传的天弘基金推上了中国用户数第一的货币基金宝座。在保险业务方面,中国平安、阿里巴巴、腾讯“三马结义”,组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谋探索保险业新模式。与此同时,金融监管机构也已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开闸,夯实了其稳步发展的基础。

由此看来,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新将驱动金融服务创新,促使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方、商户、用户之间的金融服务链进行整合。传统金融业务的蛋糕正在被侵吞,互联网金融变革的重要时刻正在临近。

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优势

金融的主要功能是为资金剩余方和资金短缺方提供通道,调剂资金余缺,提供便利商品、劳务、资产交易的支付结算服务,并以此达到经济资源配置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互联网金融的功能也不例外,但其区别于传统商业银行的特点即为渠道。传统商业银行的服务渠道仍以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为主,并辅以自助服务机具、呼叫中心、网银等多样化的新兴渠道;而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是基于互联网虚拟渠道的金融服务,突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时空限制,由此也带来了其与生俱来的渠道优势。

1.便利的一站式渠道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服务模式和产品的设计伊始就尝试用“便利”来撬动传统银行业这只大象。支付业务方面,小额快捷支付、二维码扫描支付、NFC手机支付等支付服务给用户带来了支付手续上的便利,节约了支付耗时;信贷业务方面,阿里小额贷款是以会员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的活跃度、交易量、网上信用评价作为评估标准,以无抵押或担保的方式取得贷款,从申请到放贷快至几秒;个人理财方面,余额宝、现金宝、活期宝这“吉祥三宝”推出了碎片化理财方式,其中余额宝更是将理财与消费功能合二为一,让利于民。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支付工具将多家银行的支付渠道整合为一体,形成了类似一站式的支付平台。由此可见,在快速生活节奏的今日,谁能够便利客户、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谁就能迅速获得客户资源,集聚人气,因为信息时代的客户转移成本已几乎为零。

2.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处理

互联网公司的另一个优势在于信息数据的敏锐嗅觉。互联网公司与商户、IT企业、物流公司、银行等多方已合作多年,在海量的互联网数据世界里摸爬滚打的他们早已具备了数据处理的优势。在银行仍旧以传统的结构化数据作为分析基础的时候,互联网金融企业已将视频、音频、虚拟社区信息、微博等非结构化的数据进行了融合,为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及服务定制“精确制导”。例如阿里小贷、人人贷就是基于对大数据的分析,才有自信搭建网络信贷平台。《大数据时代》作者、牛津大学教授维克托•迈尔认为,大数据是新黄金,也就是说数据资源将成为继物质资源、劳动力资源之后新的核心资源,数据就是资产。当互联网公司将触角伸至支付前端,直接面对客户的时候,银行可能将成为资金托管者,其金融媒介的作用逐渐淡化,甚至被互联网公司取代,不再掌握客户的一手信息,也失去了数据分析的基础,将在大数据时代处于被动的支付底端。商业银行应当重视时代发展的变化,积极防范金融中介角色的边缘化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问题

风险是金融行业的永恒话题,互联网金融带来便利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

首先是支付安全方面。商业银行在保证资金安全方面拥有绝对的优势,其在IT系统软硬件方面的巨大投入使得支付结算、转账汇款等交易系统具有非常良好的稳定性,而互联网公司相对短缺的资本金是否能够支撑IT系统建设满足巨量交易信息处理与响应仍有待检验。并且网络支付产业链水平差异较大,行业内协作联防程度较低。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末,我国网上支付用户达2.21亿,但是非网上支付用户的调查显示30.4%是因为担心资金被盗,11.8%则是担心账户信息泄露。钓鱼网站、木马后门、信息泄露等问题仍在冲击着支付创新。

其次是流动性风险方面。商业银行传统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仍在不断自我革新,存款准备金、备付金、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央行的国家支持、以及即将出现的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财务指标、制度安排、监管机制上全方位保障金融体系安全,而互联网金融公司是否能够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尚不得而知。以余额宝为例,其宣传能够随时提取与消费,一旦发生巨额的赎回或消费潮,货币基金手上的流动性资产能否抵御、如何平衡流动性与收益率、保持对客户的吸引力将是难题。

然后是信用风险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虚拟化的特点,网络信贷模式基于客户交易数据, 缺乏资金流向数据,如何确保借贷双方资料的真实性、如何对交易对象进行正确的信用评价、如何确保融资需求的真实流向,这都是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面对的命题,而商业银行在这些方面相对经验老道。

最后是法律风险。目前的金融立法框架基于传统金融业务,如银行法、证券法等,互联网金融立法相对缺失和模糊。金融市场准入、交易身份认证、电子合同、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因此互联网金融服务纠纷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的展望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工具降低了银行支付平台的地位,以facebook为代表的社交网络触及了商业银行的存贷中介根基,互联网的发展逐渐打破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壁垒,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和风险分担的成本很低,传统商业银行的网点和人员的优势正逐渐丧失,甚至连货币创造这样的基本功能都有可能被虚拟货币所取代(例如比特币Bitcoin)。互联网金融企业虽百花齐放,也呈现鱼龙混杂,双方既要竞争,也要合作。

虽然商业银行在当前的金融体系中依旧占据绝对比例,阿里巴巴、腾讯等只是占比很小的后来者,看似无法撼动银行的地位,但是一个行业的变革往往来自外来者的触动。欣喜的是,在互联网企业渐次布局的同时传统商业银行正在主动应变。招商银行与HTC(中国)联合发布“招商银行手机钱包”,以建行“善融商务”和交行“交博汇”为代表银行电商平台的设立,都表明银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奋起直追,农业银行更是在2013年6月成立了“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实验室”。

总之,在互联网金融和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要扬长补短,充分利用自身已有的客户数据资源挖掘互联网金融的关键业务,积极开拓互联网信息资本,将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深度整合,在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上主动求变,顺势而为。

本文刊载于《客户世界》2013年8月刊;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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