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催收联盟”的欺诈本质及防范策略

    |     2021年6月29日   |   2021年, 客世原创   |     评论已关闭   |    1134

近段时间,一个面向小额贷款和信用卡逾期的行业悄然兴起,某些机构和个人专门为逾期者出谋划策,帮助其躲避欠债、免除费息或是拖延还款,也有许多逾期者在微信群、QQ群等社交平台聚集起来,相互传授“反催收”经验,业内称之“反催收联盟”。

一、“反催收联盟”的由来

早期的“反催收联盟”只是一些身经百战的“老赖”,他们把自己反催收的经验总结下来,有偿传授给他人,帮助其逃脱债务或减免利息,从中收取手续费。这种不劳而获的利益,此后吸引了一些原先的催收人士,特别是2019年“扫黑除恶”的大风暴下,许多小贷公司相继倒闭,促使更多的催收人员反水加盟反催收行业,他们熟知催收话术及流程,使反催收变得更加专业。再后来一些法律人士也加入其中,他们专门研究各家银行、金融公司及监管部门的投诉规则,负责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欠款人免于起诉。最后,一些擅长数据分析的IT人员也加入进来,他们负责统计各家银行或贷款平台的投诉赔付成功率,对投诉后获取赔付较高的平台,会引导欠款人以同样的方式集中投诉。由此可见,当前的反催收联盟,与早期反催收的单打独斗相比,已愈发变得公司化、组织化、职业化,且形成了完整的利益产业链。

“反催收联盟”离我们并不远,只需在闲鱼上搜索“反催收”、“防爆”、“上岸”等关键词即可找到能提供反催收服务的商家,他们标榜的是“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远离催收狗、助你早日上岸、过上安稳日子”等等。他们可以提供反催收的文字视频教程、代写投诉材料、代写法律文书、加入反催收联盟微信群等服务,以帮助欠款人在“没有刑事风险”的前提下防骚扰、拖延还款,减免违约金利息、甚至最终只还本金。然而,会根据客户逾期金额的大小和需提供服务等级的不同,收取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服务费。为了招揽更多的客户,商家还标榜出无效果全额退费的服务保障。同时在在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等平台上,大量讲反催收技巧的账号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奔涌而出。

因此,“反催收联盟”在生活中可以说是无处不在,防不胜防,他不是一家机构,而是一个个分散的组织和个人,即使一个征信良好的借款人如果无意中看到了反催收技巧,也随时可能转变成为“反催收”人士。特别是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实体经济、餐饮、旅游等行业均受到巨大冲击,很多中小型企业或个人资金套牢,还款能力大幅下降,加上金融机构贷款政策收紧,企业和个人已无力偿还债务,他们面对着个人征信受损和被“暴力催收”的恐惧,难免病急乱投医,此时“反催收联盟”的出现必然会迅速成为了他们的救命稻草,他们聚在一起抱团取暖,相互倾诉、相互传授反催收经验。还有一些还款能力正常的人也加入其中,希望通过反催收技巧达到减免费息的目的。在这些人心中,反催收联盟是反抗暴力催收的正义组织,反催收行为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义之举,反催收导师是他们过上安稳日子的领路人。因此如不加以遏制,“反催收”行为必然会像癌细胞一样,迅速蔓延到整个金融市场。

二、“反催收联盟”的惯用手段

“反催收联盟”指导欠款人逃避催收的惯用手段有:恶意投诉、拖延耍赖、伪造证明。

1、恶意投诉。在催收过程中,他们先故意用言语挑衅、侮辱、激怒催收人员,只要催收人员情绪失控而说出不当言语时,就落入了预设的陷阱,因为他们早已对通话做了全程录音,然后就会向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提交录音材料,投诉其受到了暴力催收,或通过消费者网站、贴吧、微博等平台广泛曝光其投诉材料,向金融机构施加压力。

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并不存在暴力催收行为,也难逃被投诉的厄运。有时,催收人员刚拨通电话,只报了自己的机构名称,还没来得及开展催收行为,对方就立马指责他态度太差暴力催收并要去银监会投诉,催收人员因担心被投诉只好放弃,此类欠款人显然是有备而来,很好地用投诉堵住了催收人员的嘴。

同时,当前银保监会和一些投诉网站也充斥着大量的“反催收”人士,他们经常会接到“无能力还款要求停息挂账”“要求减免已收取的费用利息”“受疫情影响要求个性化分期”等投诉,投诉的口径甚至是话术、文稿都神奇的一致,无疑这都是“反催收联盟”指导过的人们所为。“停息挂账”和“个性化分期”,意思是在欠款人继续逾期的情况下,停止计收利息,欠款人只归还本金,并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分期归还本金,最长期限可以到5年。对金融机构而言,逾期的收取利息是依据贷款时签订的协议收取,合理合法,属于其正常的收益;本金归还的时间也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归还,不可随意延长或分期归还。但是因为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有投诉解决率的考核要求,多数金融机构为了降低投诉率和负面曝光度,会选择与欠款人和解,牺牲自身合法权益来满足他们的要求。

2、拖延耍赖。“反催收”技巧里还有一个关键词,就是“还款意愿”,意思是虽然我没有还款,但我有还款意愿。催收过程中,欠款人每次都接听电话,因为他们知道“失联”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避催收,但他们又没有还款能力,就在沟通中坚称自己有还款意愿并承诺还款时间,当承诺到期未还再次沟通时,他们依然称有还款意愿并再次承诺时间,由此循环往复,有时客户承诺未还的次数可以高达十几二十次每月,金融机构无法判断客户的真实还款能力,只能选择相信欠款人,还有客户为了证明自己有还款意愿就每隔几天向账户中还几元钱,当催收人员逐渐失去耐心而放弃催收时,他们便顺利地拖延了还款时间甚至逃脱了债务。

3、伪造证明。他们指导欠款人“合理”地开具甚至是伪造贫困证明、收入证明、病例住院证明等,目的是把欠款人塑造成弱势群体,从而在金融机构处获利。

在2020年疫情期间,为强化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和个人在疫情期间的权益,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因疫情被隔离或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随后,许多金融机构也纷纷响应,出台政策为用户提供延期还款服务,这一善意之举在帮助用户度过疫情难关的同时,也给“反催收”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

因为,如何认定欠款人失去还款能力是受疫情影响,缺乏明确的标准,于是便给了“反催收”人士以可乘之机,不管是什么原因逾期他们坚称自己受疫情影响无法还款,开具甚至是伪造了因疫情影响被隔离或停工的证明,而证明本身也缺乏统一的标准,样式五花八门,鉴别其真伪的难度较大、成本较高,还有人说自己因为被隔离无法开具证明,金融机构更加无从考证,只能选择相信欠款人,为其提供费息减免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服务。一次一次地蒙混过关后,有人甚至把债务拖欠到了疫情结束,这些看似合理的理由,其背后都有着“成熟”的操作套路,实际是在利用政策逃避还款。

由此可见,“反催收联盟”是披着“维权”外衣的利益产业,其本质是欺诈,“反催收联盟”通过对“合理规则”的滥用,运用恶意投诉或是欺骗等手段,剥夺侵占了本应属于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三、“反催收联盟”存在的危害

“反催收联盟”的兴起,扰乱了催收行业的正常秩序,给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管理带来了很大压力。反催收技巧的广泛使用和对合法规则的滥用,使得金融机构难以低成本地有效应对。其存在危害了金融秩序的运转,破坏了信用体系的构建,阻碍了资本市场的风险出清,并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

1/危害金融秩序、破坏信用体系。

投诉,原本是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手段,却被“反催收”人士利用,作为金融套利的通道。国家规定利息之内的借贷关系本来受法律保护,然后“反催收”人士利用政策漏洞逃避信用责任,拖延还款时间,逃脱本应承担的利息违约金,危害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同时,“反催收”的行为还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疫情期间的政策是放宽贷款标准、降低不良标准,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老赖”们伪造了证明,谎称自己是受疫情影响,成功办理了延期还款,使得其个人信用没有得到真实记录,这覆盖了原有市场化的信用评估体系,增加了未来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必将会对长期业绩带来一定损失。

2、影响资金清退、增加“爆雷”风险。

金融秩序的运转需要正常、持续、长期的借贷和还款循环流动来维持。“反催收”已形成产业,如不加以遏制,必将引起市场大规模的恶意逃废债,这会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资金清退,借贷后回款难度加大、资金流动性变差、呆账坏账率攀升。特别是疫情期间,大量欠款人以“受疫情影响无能力还款”为由拖欠债务,导致很多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资金缺口再被放大,“爆雷”风险增加。

3、扰乱资源配置,抬高运营成本。

对金融机构而言,要与“反催收”人士达成协商方案,就必须在费息和还款周期方面做出很大让步,比如许多欠款人会要求银行停息挂账并办理5年免首付免手续费的分期来还款,如此一来银行贷款回收的周期更长利息收入更少,而现实中,金融机构又难以识别欠款人是否属于“反催收”人士,只能更加谨小慎微,放宽政策,并加大审核力度,这实际上抬高了普惠金融的成本。再加上“反催收”人士围绕疫情政策造假,增加了金融机构识别风险的难度和成本,损失了资金使用效率,使得真正有需要的消费者,更难获得金融支持或付出更高的借贷成本。

四、“反催收”的防范策略

防范、治理恶意“反催收”的乱象,要从源头抓起,首先要规范催收行为。

一是完善立法。催收是金融借贷关系中的重要一节,催收本身无错,但不当的催收方法容易引发暴力犯罪、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问题。因此,完善立法,制定催收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使其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很重要。2021年出台的民法典,已对保护欠款人的隐私权、安宁权明确规定,不当催收行为已由违规上升到违法层面,各大金融机构已组织专人研讨并规范自身的催收行为。

二是加强监管。民法典规定,禁止放高利贷,贷款利率必须符合国家要求。由此,国家有关部门应严厉打击非法放贷、套路贷、校园贷、现金贷等不合法组织和产品,并尽快把市场上处于法律和监管灰色地带的催收公司纳入监管。金融机构也应建章立制提升催收人员素质能力,开展合法催收的法律知识培训,如委托催收公司开展催收,也要对其催收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包括催收人员应持证上岗,催收公司也要有规范的营业牌照。

三是人工智能。建议金融机构多采用智能机器人催收,因为在逾期的初级阶段,多数欠款人只是忘记还款而非故意拖欠,催收行为可完全由机器人替代人工,待机器人催收无效果后在上线人工催收。机器人不会口不择言,不会给“反催收”以可乘之机。

其次,要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反催收”人士的打击力度。将金融机构的信息,不管是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还是民间借贷公司的信息,全部纳入公民个人征信中,对借款人而言,只要发生了借贷关系,就与其征信挂钩,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另外,当前“老赖”们的违约成本太低,我国现在对“老赖”的惩治措施就是“限高令”,即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高铁、坐飞机或者住高级宾馆。但这些对“老赖”的真正影响并不大,应通过完善行业黑灰名单的形式,强化对“老赖”的甄别和事后打击,优化社会诚信体系,对“老赖”形成更强的威慑力。

再次,完善细化金融支持政策,强化证明信息管理,严厉打击造假行为。2020年疫情期间,大量“反催收”人士伪造证明,钻了金融支持政策的空子,给金融市场带来了极高的风险隐患。究其根本原因,是金融政策过于简单,至今仍属于“一刀切”的现状。一方面是政策未考虑疫情之前客户的征信状况,导致享受政策的人员鱼龙混杂,有真正受疫情影响的优质客户,也有经常故意拖欠的老赖;另一方面是“受疫情影响”的证明缺乏统一的标准,开具和管理均存在大量漏洞,导致开具的证明五花八门,造假多,鉴定难。由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政策,要加强对客户的甄别及审查验证,筛选出逾期风险较高的客户及在疫情爆发前就长期违约的客户,无论其是否真的受疫情影响,均免除其享受政策的权利,不只是疫情政策今后其他的优惠政策也不允许其享受,同时应对证明信息统一管理,制定统一的标准,对开具的单位,证明的种类,开具的格式和内容做出详细的要求,使其伪造更难、验证更易、流程更简,有效核实客户受疫情影响的程度,细化帮扶措施,根据程度的轻重给予不同等级的金融支持,让反催收人士无空可钻。同时,国家也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长期伪造信息、钻政策空子、扰乱金融秩序的“老赖”和“反催收”群体进行严厉打击,消除其生存的灰色地带。

最后,推进供给侧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反催收”的成因也与金融供给有一定关系,在正规金融机构触及不到的地方,借款人只能选择民间借贷或高利贷,这些机构由于缺少国家征信支持和风险管控,往往只能采用暴力催收的方式回款,从而引发了“反催收”。因此在严厉打击“反催收”的同时,应该进行供给侧金融改革,对正规金融机构而言,对“反催收”本身不必花费太多精力,当务之急是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业务、提升风险管控等核心能力,对民间合理的金融需求给予充分的供给。

 

作者:姚蓬刚;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远程智能银行中心天津分中心;

本文刊载于《客户世界》2021年6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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