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专家:理性看待月租费 完全取消不现实

    |     2015年7月12日   |   会员服务   |     评论已关闭   |    1235

||2005-02-02


 

上周北京市人大代表的一份“关于取消电话月租费”的议案迅即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广大消费者和电信运营商 双方就此问题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意见。运营商表示月租费用于设备日常必需的维护,完全取消不太可能。消费者一方则认为,月租费是政府计划经济的产物,其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针对诸多争议,有电信政策专家呼吁,政府、企业和公 众都应该理性看待月租费,从现实的角度积极探讨具备可行性的利益平衡的改革方案。


运营商是否在狡辩?


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是信息产业部下属研究机构,该研究所所长陈金桥昨日表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反映了消费者对于多年不变的电信服务收费机制的不满和反思,该建议对消费者利益、政府决策和电信行业发展都具有正面效应。但他同时表示,对目前电信资费模式“月租费+计时使用费”中的两个因素,不能以完全对立的角度去讨论。


针对此前运营商“设备维护”的“辩解”,许多消费者和媒体都将电信类比水网、电网业务,称后两者同属公共服务,同样需要设备维护,但不收取月租费,因此电信业也不应该收取月租费。陈金桥就此表示,月租费的收费方式之所以在国际上通行,取决于电信业自身的特点:技术含量高更新快,需要全球范围联接,且对安全性和质量的要求都相当高,而电信业沉淀资本的贬值速度比其他行业快,“通常几年就要更新设备”。比起持久耐用的水网和电网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来说,电信网络设备的维护更新费要高很多。他表示,这也是为什么在一些发达国家固话资费超低却依旧存在月租费的原因。


形式和标准应该变化


国际惯例同样不能成为一些不合理现象的“挡箭牌”。陈金桥虽然认为目前“月租费+计时使用费”的模式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认为,就月租费的形式和标准都可以重新评估,也有改变的必要。“比如月租费的构成比例是否可以调整改变,或者是否可以实行‘浮动月租’等更灵活的收费方式,等等”。


他表示,政府也可以尝试给运营商在月租费方面更多定价权,以有便于制定更灵活的资费标准。  


陈金桥认为,完全取消月租费在近期是不现实的。


他表示,政府决策部门在此问题上需要考虑行业发展和公众的消费权益的平衡,找到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消费者得到高质量的服务,同时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得以保障。“这样才能使消费者在电信行业发展中受益多于支出成本”。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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