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价随行就市 专家呼吁创业板更加市场化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49

||2009-04-14

在上周末举行的一系列论坛中,来自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都期望创业板制度能比主板市场更为市场化。

  新股定价市场化

  “创业板市场能不能成为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试验田,第一步取决于创业板新股发行价格能否市场化,是否随行就市”,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在搜狐资本市场年会上表示,依靠框定市盈率决定新股发行价格已暴露出多方面弊病。对此,监管部门左右为难:如果对新股发行市盈率没有控制,发行市盈率容易过高,但限制市盈率后又导致上市首日股价成倍暴涨。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发行价格本身并没有市场化,而创业板发行价格的市场化将是今后证券市场改革最重要的一个尝试。

  上海睿信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李振宁认为,创业板与新股发行制度之间并不矛盾,新股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消除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过大的差价,这必须通过更加市场化的定价来解决,建立让询价人负责的制度。

  华生认为,制定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是中国资本市场下一步要改革的基本方向”,如果首日市场价形成的资金量相当大的收益不是进入上市公司,而是进入认购者手里,将限制企业发展后劲,让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进入企业本身才将真正推动创新企业成长。

  “两只手”推动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在第五届金融专家年会上表示,应在创业板问题上自主创新,目前的发行标准应该再降低。此外,应重新审视审批、审核承销,将审批工作交给中介机构、交易所、投资者、企业去做,证监会把握否决权,通过企业批量上市才能做大创业板。

  “创业板制度建设应该由政府监管和市场化这‘两只手’来共同推动”,中材国际独立董事余云辉认为,政府应在创业板规则设计时列出确定性因素,并严格监管:“比如,企业约定两年的利润是多少,这是可以明确的内容,需要政府的监管”。但是“列不出来、不确定”的东西,就需要由市场来主导。“两只手”需要各司其职,才能达到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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