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服务外包的战略选择

    |     2015年7月13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308

|杨琳|2010-04-14

影响中国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因素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面临很多现实和潜在的矛盾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本土金融外包服务提供商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亟须增强。发展至今,我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实力仍然较弱,对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市场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一是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营业规模普遍较低。以IT外包为例,印度居全球IT外包的首位,2006年销售额高达127亿美元,超过我国同期的IT外包收入1倍以上;印度从事ITO排名靠前的外包企业年营业收入高达30亿40亿美元,是中国最大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规模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印度从事BPO的企业规模最大的可达8亿9亿美元,同样数十倍乃至上百倍超过国内BPO企业。

二是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人员规模普遍较小。当前,我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最大的只有5000人,大部分金融外包企业仍是100人以下的小规模企业。而印度软件外包企业有3000多家,从业人员50余万,其中,前10家外包企业人员规模多在1万人以上,印度的著名软件企业Infosys,全球人员规模高达8万人。

三是本土金融服务外包行业集中度较低。以软件外包行业为例,根据IDC的统计,2006年,我国排名前10位的本土软件外包提供商市场份额只占中国离岸软件开发营业收入的30.7%,而印度四大外包巨头Infosys、塔塔、萨蒂扬和Wipro揽获了印度离岸外包业务的60%强。

四是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行业利润率较低。当前,我国外包服务市场较为分散,进入壁垒较低,众多规模较小的企业顺利进入这一市场,加剧了市场的无序发展和恶性竞争,难以实现规模效益,行业整体利润率偏低。以较具代表性的软件外包业为例,我国软件服务外包行业利润率平均只有10%左右,而印度软件外包企业的利润率则高达40%左右;我国外包企业年人均创造的收入只有1万2万美元,而印度外包企业则能达到5万美元。

五是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产业组织和管理较不成熟,专业资质普遍较低。在中国排名前30的软件公司中,仅有20%的企业获得了CMM4或5级认证,国际领先软件外包企业的这一比例高达80%以上。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匮乏,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模式亟须优化。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匮乏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纵深发展“瓶颈“。前程无忧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软件外包人才缺口为30万人,且正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外包人才缺口每年约20万人;未来5年中,中国发展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将面临34万合格人才的缺口,这一问题在我国服务外包较为发达的城市如上海、北京、大连、深圳等地更为突出。与此同时,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在海内外广为招聘等传统方式仍是我国补充金融服务外包人才的主要手段,我国政府、外包企业和高校还缺乏“治本”措施,尚未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制,缺乏政府与行业协会外包人才长期有效的培养规划与计划,不利于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供应商与发包方之间的关系仍处于低风险、浅层次、被动式合作,亟须上升到风险共担、战略性、主动式合作。当前,受我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所承接的业务低端为主,以及人才不足、技术层级较低、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服务模式主要是严格按照发包方要求和标准,完成发包任务,基本上是被动接受任务、被动提供服务;同时,国内外发包方也因对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供应商的服务能力和水准存在疑虑,只愿意将一些操作性、事务性、层级较低的业务外包给我国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因此,双方关系仍停留在风险较低、层次不高的层面,尚未建立起深入的战略性的合作伙伴关系。

尚未设立权威的服务外包行业协会,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组织体系亟须完善。当前我国服务外包业界尚未设立权威的、能够代表行业的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对服务外包特别是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带来的一定影响,一是无法形成品牌集合效应,不仅使国内的软件基地和企业在宣传和推广上各行其是,还容易使国际发包商产生混淆,不利于在国际上统一推介中国外包企业,不利于树立中国优势外包品牌;二是无法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使外包提供商服务标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违背了国际外包行业日趋标准化和一致化发展趋势,影响了国内外包行业的公信力;三是无法形成合作联盟,在开拓离岸外包市场时,不利于获得海外订单,影响海外企业长期合作信心。

而在印度,所设立的非营利机构印软件业和服务公司协会NASSCOM,在政策推动和顾问、咨询、协调,开拓海外市场、保证印度在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中的领导地位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作用。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建立服务外包协会和特定行业的服务外包协会,如金融服务外包协会,制定行业标准,推广行业标准,塑造行业品牌,提升行业形象,拓展行业客户关系,帮助相关外包企业赢得国内乃至国外的服务外包市场。

如何发展中国金融服务外包

我国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做到宏观政策层面与微观运作层面齐抓并举,促进金融服务外包业又好又快发展。

科学确立服务外包发展的战略定位,正确处理制造业与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关系。制造业与服务业相互依赖、互促发展,制造业发展为服务外包业提供了广泛的市场需求,如ITO和BPO业务来源大都是制造业,同时,通过服务外包,可以延长以制造业为主的跨国公司产业链,让已经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落地生根”。因此,当前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应坚持制造业与服务业同步发展的原则,创造条件,优化环境,不断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协同发展。

高度重视在岸服务外包市场开发,走有中国特色的“内外结合”发展道路。我国金融等服务外包业主要是靠“内需”拉动,而印度等国家服务外包业主要是通过“外需”拉动,以承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为主,这是由中国有着印度等其他国家所不可比拟的巨大的内需市场所决定的。预计到2010年,中国在岸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市场将高达500亿美元,离岸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也将超过50亿美元。因此,我国金融等服务外包市场开拓,不应只眼盯海外,而应以内为主,兼顾海外;不可“厚外薄内”,将自身最具有竞争优势(310368,基金吧)的在岸外包市场“拱手相让”,而应在做好做足国内服务外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服务外包市场,走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协同发展、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服务外包发展之路。

深入研究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特点和趋势,巩固日韩外包市场,拓展欧美外包市场。我国对日韩外包市场的渗透度较高,具有较多的“先天优势”,同时,欧美国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外包发包国,2006年美国的市场份额高达2/3,欧盟和日本国家市场份额为近1/3,能否在欧美服务外包市场中获得业务,对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应在巩固日韩服务外包市场的同时,高度关注欧美服务外包市场,出台有针对性的欧美服务外包市场拓展促进政策与措施,加大本土欧美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力度,为我国早日成为服务外包强国创造条件。

不断完善法律框架和监管机制,为金融外包等服务外包发展创造优良环境。金融服务外包较为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均出台了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或监督规定来规范金融服务外包,对于外包提供商的选择、风险防范、监管的关注事项以及外包至海外的额外关注事项都有详尽提示。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及其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中作用的显现,亟须制定金融服务外包法律法规,建立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的资格审查、评级和监管机制,引导金融服务外包业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发展,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积极制定金融外包等服务外包促进政策,出台切合实际的优惠措施。我国应放宽服务贸易领域市场管理限制,制订鼓励金融服务外包行业目录;应给予金融服务外包企业适当税收优惠和资金扶持,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出口补贴、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政策;应创造良好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环境,鼓励银行、外资、风险资本和民间资本等资金以多种形式流入金融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政策性担保公司为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扶持有条件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对能够带来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外包产品和服务,可设立专项奖励基金予以奖励。

提升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业发展。一方面,我国应积极鼓励海外跨国金融机构和大型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在我国设立外包基地和分支机构,在直接拉动我国金融服务外包业增长的同时,引入相关经验、技术和人才;另一方面,应加快培育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不仅通过外部政策和手段予以扶持,更重要的是通过本土金融服务外包提供商自身的努力做大作强,如与国际顶级金融保险外包提供商合资合作,鼓励本土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广泛进行海内外并购,努力承接规模较大、层级较高、系统完整的高端外包项目,不断增加服务产品种类和价值,突出性价比优势等。

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引进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为金融服务外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我国应本着“固强补弱”的原则,出台必要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海外服务外包人才,通过并购重组获得急需的金融服务外包人才;应健全大学教育体系,设立必要的服务外包专业和课程体系健全职业教育,鼓励专业培训机构积极介入金融服务外包人力资源培训领域;应采取拨付专项资金,加大专项投入,从县、乡级教育抓起,大力普及英语、日语和韩语,满足现在金融服务外包人才的小部分、小范围需求,为我国国际化、现代化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促进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建设,提升我国金融服务外包行业整体水平。我国应尽快建立金融服务或服务外包协会,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国际公认的服务外包提供商服务标准;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统计体系,为服务外包宏观决策以及行业内部交流创造条件;三是建立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采取翻译国外资料、发行外包刊物、引进和推广外包技术、提供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促进国内外服务外包行业的交流合作;四是加大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宣传力度,树立“中国金融服务"品牌,将中国从“制造外包中心”提升为“服务外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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