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核查身份证的遗憾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186

||2005-09-07


  持假居民身份证登机逃离、开办银行账户是一些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手段,而现在,靠用假身份证行骗估计行不通了。事实上,在日常的生活当中,但凡涉及双方交易的,比如出租房屋、购房、购车等经济活动中都会用到身份证。但在假证和骗局频频出现的时候,人们不禁要验证身份证的真伪。而普通人的肉眼往往缺乏鉴别能力。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推出新的便民措施: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广东地区“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务”业务正式开通,主要用于核查真假身份证件和真假身份信息。核查系统提供三种查询方式,一是手机短信:输入被核查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10695110,核查结果将以短信方式返回。当核查结果为“一致”且信息库中存有被核查人照片时,可登录互联网站sms.id5.cn查看照片;二是手机上网:wap.nciic.com.cn,通过手机WAP页面核查;三是互联网:登录www.nciic.com.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开通“公民身份信息核查服务”的省份,目前“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已经入库全国75个城市的约3.8亿人口信息数据,预计到2006年全国人口数据将全部入库。


  “移动用户发送***到***,联通用户发送***到***”这种在电台娱乐频道、网站上常常见到的方便快捷的方式应用到身份证的真假鉴定中,确实给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方便。


  不过,一个小小的遗憾是,在“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官方网站首页的公告栏,笔者在显著位置的广告栏也只看到醒目的发送方法,在业务介绍栏目也只看到详细的核查演示、核查方式等内容,唯独没有介绍收费多少。最终,终于找到了收费标准这一项,“经发改委批准,每次费用5元”。


  有在SP工作的朋友告诉记者,运营商要求SP在介绍短信服务的广告中,要介绍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只介绍使用方法则违反了相关规定。政府在提供服务时收取适当的费用并说明收费标准不应被忽视,否则,可能好心没办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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