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国际惯例”不要也罢

    |     2015年7月12日   |   文库   |     评论已关闭   |    1010

||2006-01-23


    一位李姓先生买了张海南航空公司的北京到长春的机票,可是当他和同事按时赶到机场时,工作人员告诉他,人已经满了,不能再上了。对此,海南航空公司服务热线一主管解释说,考虑到有乘客购票后未能登机,飞机不满座,为减少浪费和航空公司损失,航空公司一般都会有超售,这是国际惯例,也是民航总局允许的,对超售导致乘客不能登机,公司会给予一定补偿。最后急着到长春公干且买好了返程机票的李先生只好接受了退票补偿400元钱的方案,万般无奈返回市内。(2006年1月22日 新京报 )


  海南航空公司的做法是没有错的。因为人家是按国际惯例来做的。现在国际惯例多么“牛气”。像美元一样,是“硬通货”。开放的经济,市场的经济,难道不“国际惯例”?海南航空公司没有理由不“国际惯例”呀。不过,我们在国际惯例时,首先必须弄清楚这国际惯例是好还是不那么好,是否有利于提高我们的经营水平和管理水平,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用户的需要,提供完美的服务。倘若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是什么国际惯例就拿过来用,那么恐怕违背了遵循国际惯例的根本目的吧。


  我们还是以超售这国际惯例为例。平心而论,这个惯例我看完全是为了维护航空公司的利益,完全没有顾及乘客的利益。是的,有乘客可能买了票不登机的。但是实际上航空公司并没有受损失。航空公司凭什么要超售呢?买票不乘坐的情况实际上并非航空公司所独有。火车、长途客运汽车等等都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可是为什么他们不超售呢? 难道民运航空有什么特殊性吗?说句实话,现在提供快捷、舒适的交通服务,并非像过去一样只用民运航空了。超售这个国际惯例,不但没有丝毫的先进之处,反倒是典型的“一女嫁二夫”的蒙人坑人之法。我实在弄不明白,海南航空公司为什么非要视这落后的国际惯例为宝贝疙瘩不可?


  恕我直言,现在一些企业开口闭口“国际惯例”,动不动就来个国际惯例,其根本目的并不是为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水准,给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而是为了在“国际惯例”的名义下维护落后的经营和管理,并且从中获取利润。也就是对“我”有用有益的“我”就国际惯例,对用户有用有益的就不国际惯例。比如,国有银行原先对居民的存款是无条件地吸纳,可是现在他们率先按国际惯例办事(按理应该是非国有银行对这种国际惯例最感兴趣,可是直到现在也有非国有银行没这般国际惯例的),对小额储户收取手续费、清理分币收费等等。既然这方面国际惯例了,那么在质量服务方面也该国际惯例呀。但是却没有哪家国有银行在提高服务质量上国际惯例的。居民在存取款时依旧费时看脸色,自动取款机照样被不法分子把钱骗走,居民的存款在银行里有时被不翼而飞。银行盈利能力依然低下,风险依然居高难下。


  对待国际惯例应当是好的就拿过来;不好的,就弃之不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本点应该是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向用户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把国际惯例作为低劣和落后服务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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